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县保交楼专项资金理确保项目利实施资金安全XX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通专项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工作方案(X建房(2022)X号)相关求参XX市保交楼专项款资金理办法结合县保交楼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办法
第二条 办法中保交楼专项款资金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相关求提供贷款资金县政府确定贷款资金
第三条 办法专项款资金途严格限定性质住宅已售逾期难交付者项目停工已售逾期交付风险住宅项目未售住宅项目高档住宅项目工商业房产项目
第四条 保交楼专项资金理应坚持原
()统统原县民政府负统统责指定XX县财源城市建设限公司作保交楼专项款款体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县保交楼项目申请资金理集款资金
(二)专款专原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专项款资金负监督理责确保保交楼专项款资金专户理封闭运行专项保交楼项目
(三)楼策原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根具体情况制定楼策实施方案制宜保交楼专项款资金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县民政府负责授权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负责统协调XX县保交楼专项款项工作
第六条 县政府负责授权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负责统部署专项款项工作:
()县政府指定县审计局申请保交楼专项款房产项目预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出审计报告
(二)组织开展项目评估审核制定资产负债评估报告
(三)制定项目楼策实施方案
(四)负责专项款实际
(五)推动相关项目全面复工续建设
(六)理项目开设政府托账户
(七)提前3月落实资金源提前1月账备足偿债资金确保资金畅接续发生贷款逾期
第七条 县财源城市建设限公司负责XX市城乡建设投资限公司款负责统统:
() 已审核备案项目确认资金需求
(二)根项目楼策实施方案支付专项款资金
(三)监督专项款资金监相关项目全面复工续建设
(四)期偿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限公司贷款息
第八条 县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会相关部门申报企业款需求款项目清单专项款款保障情况进行审核配合县政府做项目筛选评估项目汇总报送预售资金审计工程进度监资金拨付节点监等工作专项款资金房产开发企业负责提供足额资产作款抵押担保物
县财政局:配合相关部门做专项款项目评估审核做专项款资金监踪资金情况加强回笼资金监督促偿款开设专款监账户等工作
县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时做楼盘已销售房屋新销售房屋网签备案工作求开发企业做售套房必须网签备案时通知XX县财源城市建设限公司做缝衔接确保售房资金安全
民银行XX县支行: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做专项款账户设立根级行求做资金监指导关商业银行需求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
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做专项款项目评估申报等工作
县公安局:法查处严厉击涉房产领域挪资金非法集资卷款外逃等违法犯罪加强舆情处置安保维稳
县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关部门做申报项目性质审核确认土资产评估确认等工作指导做出险房企处置未开发土等工作
县审计局:款项目原预售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配合关部门专项款申报发放偿等监督检查
县金融局:配合关部门专项款项目款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关银行发放款指导关商业银行需求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
县法院:专项款项目握查封扣押冻结尺度配合关部门加强专款专账户监
县税务局:做涉房产业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第九条 司法机关保交楼项目已采取查封措施保交楼专项款前采取处置措施利专项款新建部分进行查封原查封措施效力利专项款新建部分影响该部分工程设定抵押核定属超值查封资产应动释放超值查封部分资产
第三章 资金理
第节 资金申请
第十条 XX县行政区域符合条件房产开发企业根身需提出申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进行筛选提出初选意见
第十条 县政府初选名单进行确认复核负责通复核房产项目报市民政府(问题楼盘化解领导组)审核
第二节 资金发放
第十二条 县财源城市建设限公司负责开设保交楼专项款资金监专户专项款资金保拨付款期资金集房产开发企业申请保交楼专项款金融部门配套贷款资金纳入该资金监专户接受县政府监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申请资金拨付时需严格工程量清单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表施工合供货合应发票等相关材料资金直接委托拨付相应企业进入开发企业账户
第十四条 专项款笔资金支付需县住建县财政等部门核实签字盖章工作专班认报县政府分县长常务县长县长签批县财源城市建设限公司方拨付
第十五条 县财源城市建设限公司专项款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理建立专账开发企业需专项款列备查账
第十六条 开发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时需填写资金申请表附工程清单施工合监理合时开具正规发票
第十七条 县政府规定组织关部门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存挪预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查底严肃追责
第十八条 专项款资金新老划断封闭运行专款专确保交付原专项款资金通相关部门备案评估认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续建设偿项目旧债政府托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原项目实施体账户资金混确保资金专款专严控挪风险
第十九条 资金全流程接受县政府关部门监检查求进行规范整改
第三节 资金偿
第二十条 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负责县政府审计报告厘清房产项目未售房源确定栋楼单元户县住建部门强化新销售房屋预售资金监
第二十条 县动产中心负责审核房产开发项目已售房屋网签备案情况督促开发企业已销售房产全部进行网签备案督促开发企业新售房产实行销售户时网签备案户
第二十二条 县住建局加强房产企业原预售资金监监力度督促房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统银行账户笔预售资金拨付必须严格原定三方协议落实
第二十三条 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负责督促房产开发企业报款计划款承诺时月款
第二十四条 县政府授权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负责项目存量资产处置新建房屋销售回款等资金全额进入政府托账户专项款进先出原优先偿专项款
第二十五条 开发企业违反款承诺等原致政府托账户集资金足偿贷款息时县政府采取成价(土价+建筑成价)出售开发企业抵押未售房产方式统筹资金偿条件允许情况资金集情况申请提前款
第四章 监督理
第二十六条 县政府关部门项目实施体款体施工企业等加强资金全程监确保项目建成交付
第二十七条 县政府授权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组织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然资源规划局县审计局民银行XX县支行等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加强项目建设专项款发放理等方面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款专款专时
第五章 责追究
第二十八条 县保交楼专项款工作领导组专项款负监责应做资源统筹确保发生风险
第二十九条 出现列情形情节严重造成定果司法部门纪委监委相关办法实施追责问责:
()关部门未履行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贷款时获批资金时发放
(二)开发企业提供贷款资料真实存弄虚作假骗取贷款
(三)关部门开发企业截留挪贷款资金
(四)关部门开发企业擅改变资金途
(五)关部门开发企业未规范资金造成贷款资金损失重浪费
(六)开发企业未履行承诺筹措资金期款导致县财源城市建设限公司时偿贷款息开发企业未求销售资金转资金监账户
第三十条 追责工作中涉违纪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涉嫌犯罪移送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处
相关单位工作员追究责情况作干部选拔重考核考评重参考
第六章 附
第三十条 办法适县政府利专项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县政府研究意住宅项目参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办法印发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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