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县镇(街道区)财政关系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界定权责明确基公服务领域县镇(街道区)财政事权范围规范县镇(街道区)支出责分担方式加基公服务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进基公服务均等化
二容
()明确财政事权范围
根苏政办发〔2019〕19号文件规定目前八类18项基公服务领域国家方财政事权首先纳入县镇(街道区)财政事权范围:义务教育包括公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4项二学生资助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4项三基业服务包括基公业服务1项四基养老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补助1项五基医疗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2项六基卫生计生包括基公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2项七基生活救助包括困难群众救助受灾员救助残疾服务3项八基住房保障包括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1项级已明确暂未纳入述范围基公服务事项根统部署分领域推进实施基公服务领域财政事权范围着济社会发展级理体制改革相应进行调整
(二)明确基础保障标准
中央省基础保障标准需资金中央省确定支出责分担方式负担县原执行省基础保障标准根济社会发展水财政承受力情况需提高县保障标准程序报省备案执行
(三)明确支出责分担方式
结合现行县镇(街道区)财政理体制等情况支出责财政事权相适应原述八类17项(县非贫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试点区)财政事权中央省分担县镇(街道区)采取差化分担方式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业服务基养老保险基卫生计生基住房保障6类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补助1项县财政全额承担基生活救助1类医疗救助1项县财政予镇(街道区)适补助
(四)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完善县镇(街道区)转移支付制度原改革前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基公服务领域财政事权事项统纳入县镇(街道区)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理完整反映基公服务领域财政事权支出责
三配套措施
()明确部门单位理职责
县级财政部门落实县级承担支出责做资金保障时负责加强镇(街道区)财政履行支出责指导监督县级部门负责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指导监督镇(街道区)落实相关服务标准镇(街道区)负责执行相关政策履行提供基公服务职责
(二)加强基公服务项目预算理
县级财政部门根基础保障标准分担例等素足额安排规定时达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镇(街道区)完整规范足额安排编制基公服务项目预算时达拨付资金明确项支出保障范围支出标准加预算公开力度
(三)强化监督绩效理
加强基公服务事项省基础保障标准落实基础数真实性资金理规范性服务便利性等方面监督检查保证支出责落实谁谁负责原基公服务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理断提高资金效益基公服务质量
四实施时间
方案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