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治理水物业理服务水进步加强物业理委员会建设增强物业理区域业治力根XX省物业理条例XX市住宅物业理条例等法规结合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总体求
市范围符合物业理委员会组建条件物业理区域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XX市住宅物业理条例规定组建物业理委员会物业理委员会代行业会业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够成立业会应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会够选举产生业委员会应指导产生业委员会
二监督理
市物业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物业理委员会指导监督检查制度督促县级市(区)物业理部门加强物业理委员会监督指导物业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县级市(区)物业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开展物业理委员会组建工作物业理委员会运行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组织监督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业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开展培训
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负责组建物业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组建运行中矛盾纠纷监督辖区物业理委员会运行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做物业理相关工作
三组建条件
组建物业理委员会应关规定先行划定物业理区域物业理区域组建物业理委员会
未划定物业理区域分散居住区(楼)结合基层治理老旧区改造等规定推动整合物业理区域设立物业理委员会
物业理区域列情形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XX市住宅物业理条例规定组建物业理委员会代行业会业委员会职责:
()具备成立业会条件
(二)具备成立业会条件种原未成立业会物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指导成立
(三)业委员会长期正常开展工作需重新选举业委员会物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次指导选举产生新届业委员会
四具体职责
物业理委员会法代行列职责:
()组织制定修改物业理委员会工作规
(二)组织制定修改理规约监督实施
(三)组织决定物业服务容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方案组织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
(四)组织决定公收益监督理公收入公收益
(五)组织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筹集情况进行监督
(六)组织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附属设施者改变部分途者利部分事营活动
(七)业会者全体业报告物业理实施情况物业理委员会收支情况工作情况
(八)时听取解业物业意见建议接受时处理业物业咨询投诉督促业规定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
(九)法律法规业会者业决定赋予职责
物业理委员会代行(二)(三)(四)(五)(六)项涉业会职责时应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指导监督法征求全体业意见形成业决定决定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市物业理公服务台公示十五日
五成员构成
()坚持建引领物业理强化街道社区组织物业理委员会指导监督物业理委员会副原热心公益责心强具定组织力员担充分发挥中员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公职员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治理中带头作引导支持积极参选物业理委员会成员
(二)物业理委员会总数般九十三单数具体包括业成员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公安派出建设单位等指派成员业成员数少百分六十
(三)物业理委员会业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员担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组织物业理委员会成员确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员兼物业理委员会物业理委员会非业成员担应业成员中明确名副承担日常事务
(四)业成员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业约定条件
业列情形作物业理委员会业成员:
1亲属物业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者物业服务企业关联建设单位利害关系
2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者擅改变物业性质等物业行
3违反房屋出租关均面积功消防安全理等规定
4物业理区域牟取正利益者利职务便物业理活动中牟取正利益
5违反时理规约理规约业会议事规未改正
6法律法规规定宜担物业理委员会成员情形
未法者未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履行业义务侵害业利益行业业会议事规理规约中担物业理委员会成员作出限制性规定
六组建程序
()符合组建条件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物业理区域拟组建物业理委员会事项进行公告公告应明确物业理委员会成员构成业成员资格求推荐方式推荐期限等公告应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市物业理公服务台公示七日
(二)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通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公安派出建设单位指派员担物业理委员会成员
(三)物业理委员会业成员选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推荐业荐产生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组织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选进行资格审查通听取业意见定征询等方式确定物业理委员会业成员
(四)物业理委员会成员名单确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成员名单职业否业政治面貌等基情况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市物业理公服务台公示七日业物业理委员会成员异议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者县级市(区)物业理部门协调处理
(五)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物业理委员会成立作出决定作出决定日物业理委员会成立日
(六)物业理委员会成立日起三十日县级市(区)物业理部门备案物业理委员会备案证书申请刻制物业理委员会印章未开立业会银行账户开立物业理委员会银行账户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物业理委员会应变更日起十五日书面报告县级市(区)物业理部门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市物业理公服务台公示七日
七运行理
()物业理委员会会议者委托副组织召开三分成员提出召开会议应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应半数成员出席委托参加会议
物业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全体成员半数签名意通决定文书加盖物业理委员会印章作出决定日起三日物业理委员会应决定文书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市物业理公服务台公示七日
(二)物业理委员会成员列情形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终止成员资格指派单位重新指派者实施意见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1单位指派成员已离职未正履行职责者侵犯业利益
2业成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业约定职条件
3业成员XX市住宅物业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情形
4业成员实施意见规定担业成员情形
(三)运行期间物业理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程序补足足半数时应重新组建物业理委员会应新届物业理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财物物业理委员会理公收入公收益交接前新届物业理委员会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少十五日审计费公收益中列支
(四)物业理委员会作出决定违反法律法规县级市(区)物业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者撤销决定通告全体业
八事项
物业理委员会参选员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法追究法律责
市范围住宅物业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监督理活动适意见物业项目参执行
实施意见公布日起施行效期2028年6月26日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