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章程
第章 总
第条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法办学中华民国教育法中华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部分组成学校行政区划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进修般称某学校学院威海济技术开发区育培训学校)
第三条 学校址:(求写明详细址威海济技术开发区××路××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求写明:愿举办事教育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民办非企业法单位营利性民办企业法单位)
第五条 办学宗旨:(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义办学方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设立目等)
第六条 学校审批机关批准xx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七条 学校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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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范围
(二) 办学层次:学前学初(中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三) 学制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业余)
(五) 办学规模
(六) 招生区域
(七)
第三章 理体制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董(理)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制 校董(理)事会校决策机构校董(理)事会成员 × (应五组成须单数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社会士组成董(理)事会三分(董)理事应具 5年教育教学验)
第九条 学校首届董(理)事举办者推选(办法产生)届期×年届满连选连董(理)事长董(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 董(理)事会行列职权:
() 聘者解聘校董(理)事校长部机构负责
(二)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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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制定费筹措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制定增加者减少开办资金方案
(五) 决定学校合分立变更终止
(六) 制定修改部理制度
(七) 决定学校部机构设置
(八) 制定修改学校章程
(九) 决定教职工编制额工资标准
(十) 决定出资取办学收益例(营利性民办学校)
(十)决定重事项
第十条 董(理)事会年少召开×次会议董(理)事长认必者三分董(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董(理)事会议
第十二条 董(理)事会设董(理)事长 1名(学校根办学规模设副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名)
第十三条 副董(理)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理)事长履行职权时董(理)事长指定副董(理)事长代行职权
第十四条 董(理)事会议实行票制出席会议董(理)事数少数服数原赞成票反票数相等时董(理)事长权决定
第十五条 召开董(理)事会议董(理)事长应会议召开×日前会议时间点容等通知全体董(理)事董(理)事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理)事代出席委托书须载明委托权限
第十六条 召开董(理)事会应董(理)事全体员二分员出席董(理)事会决议必须超参加会议数二分时方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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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董(理)事数少全体数二分时届董(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届董(理)事会
第十七条 学校董(理)事会讨列重事项应参加会议董(理)事三分二员意方通:
()聘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分立合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重事项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董(理)事须会议记录签字董(理)事会决议承担责会议记录专存档保
第十九条 规模较审批机关批准设董(理)事会学校须设立校务委员会履行学校董(理)事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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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学校 校长董(理)事会校务委员会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聘校长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理工作行列职权:
()执行学校董(理)事会(者形式决策机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解聘学校工作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理工作
(六)学校董(理)事会(者形式决策机构)事项
第四章 教育教学理
第二十条 面全体学生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谐发展学长学生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达较高水
第二十二条 坚持教学中心断更新教育观念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考试改革办法运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鼓励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教学业务现代教育技术学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力推广校教改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技培养训练注意发现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力
第二十三条 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理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前提学校教材选课程设置权
第二十四条 加强教学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备课课课外辅导考试等环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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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资产财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注册资金××万元中开办费少××万元
学校费源:
()举办单位出资(须具体写明投资者投资投资数额)
(二)政府资助(写明具体资助项目金额)
(三)学费(合法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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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出资(否)求取办学收益
第二十七条 学校确定出资取办学收益例前社会公布办学水教育质量关材料财务状况(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二十八条 学校董(理)事会应法作出出资取办学收益决定日起15日该决定社会公布办学水教学质量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二十九条 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章程规定宗旨业务范围组织侵占私分挪
第三十条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抽逃资金者挪办学费办学积累校外投资担保转分红
第三十条 学校接收资助捐赠中华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资助捐赠约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中华民国会计法国家统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理制度国家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学校董(理)事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学校资产理接受审批部门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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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监督身监督
第三十五条 学校工作员工资保险福利遇国家民办学校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规章制度
第三十六条 学校基制度:
()学校事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二)学校教学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三)教师理制度(含聘考核规定)
(四)学生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五)财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六)规章制度
第七章 终止
第三十七条 学校行终止事:
()筹建期超三年
(二)连续两年未招生
(三)资抵债法继续办学
(四)根章程规定停止办学
(五)事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终止前须章程规定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事宜清算期间开展清算外活动(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修改中华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决定席令12届第5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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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学校审批机关审查意方终止办学许证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予销毁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序终止程序
第四十条 学校章程修改须学校董(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决议通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 学校完成宗旨行解散分立合等原需停办董(理)事会(校务委员会举办单位授权)决议通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九章 附
第四十二条 章程须学校董(理)事会决议通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章程解释权属学校董(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 章程国家法律法规级政策相抵触时国家法律法规级政策准
第四十五条 章程审批机关备案日起生效
全体董(理)事成员签字(手印):
申办单位():(公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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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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