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 海关
关高新技术企业适便捷通关措施
予批准决定书
海关编号:
:
单位关高新技术企业适海关便捷通关措施行政许申请(申请书海关编号: )审核符合关型高新技术企业适便捷通关措施审批规定第二条第 款关规定决定予批准
公司(单位)决定异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书送达日起六十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者决定书送达日起三月直接 中级民法院起诉
海关(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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