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理方法
(农业部令第67号)
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理方法业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现予公布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动物免疫标识理方法〔农业部令第13号〕时废止
部 长:杜青林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理方法
第章 总
第条 标准畜牧业生产营行加强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理建立畜禽畜禽产品追溯制度效防控重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中华民国畜牧法中华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民国农产品质量安法制定方法
第二条 方法称畜禽标识指农业部批准耳标电子标签脚环承载畜禽信息标识物
第三条 中华民国境事畜禽畜禽产品生产营运输等活动应遵守方法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监督理工作
县级方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监督理工作
第五条 畜禽标识制度应坚持统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
第六条 畜禽标识需费列入省级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 畜禽标识理
第七条 畜禽标识实行畜标编码应具唯性
第八条 畜禽标识编码畜禽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序号15位数字专条 码组成
猪牛羊畜禽种类代码分123
编码形式:×〔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序号〕
第九条 农业部制定公布畜禽标识技术标准生产企业生产畜禽标识应符合该标准规定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统采购畜禽标识逐级供
第十条 畜禽标识生产企业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外单位提供畜禽标识
第十条 畜禽养殖者应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申领畜禽标识规定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新出生畜禽出生30天加施畜禽标识30天离开饲养离开饲养前加施畜禽标识国外引进畜禽畜禽达目10日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牛羊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次加施畜禽标识右耳中部加施
第十二条 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应时加施新标识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第十三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产检疫时应查验畜禽标识没加施畜禽标识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畜禽屠宰前查验登记畜禽标识
畜禽屠宰营者应畜禽屠宰时回收畜禽标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保存销毁
第十五条 畜禽屠宰检疫合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畜禽产品检疫标志中注明畜禽标识编码
第十六条 省级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应建立畜禽标识需配套设备采购保发放登记回收销毁等制度
第十七条 畜禽标识重复
第三章 养殖档案理
第十八条 畜禽养殖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载明容:
〔〕畜禽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源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兽药源名称象时间量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容
第十九条 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畜禽防疫档案载明容:
〔〕畜禽养殖场:名称址畜禽种类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畜禽养殖代码畜禽标识序号免疫员药记录等
〔二〕畜禽散养户:户姓名址畜禽种类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畜禽标识序号免疫员药记录等
第二十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区应法县级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备案取畜禽养殖代码
畜禽养殖代码县级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备案序统编号畜禽养殖场养殖区畜禽养殖代码
畜禽养殖代码6位县级行政区域代码4位序号组成作养殖档案编号
第二十条 饲养种畜应建立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出生日期父系母系品种类型母标识编码等信息
种畜调运时应体养殖档案注明调出调入体养殖档案应调运
第二十二条 养殖档案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2年牛20年羊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事畜禽营销售者购置者应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更新防疫档案相关容
销售者购置者属养殖场应时畜禽养殖档案中登记畜禽标识编码相关信息变化情况
第二十四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种畜体养殖档案格式农业部统制定
第四章 信息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施畜禽标识养殖档案信息化理实现畜禽畜禽产品追溯
第二十六条 农业部建立包括国家畜禽标识信息中央数库国家畜禽标识信息理系统
省级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建立行政区域畜禽标识信息数库成国家畜禽标识信息中央数库子数库
第二十七条 县级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根数采集求组织畜禽养殖相关信息录入传更新工作
第五章 监督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方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行政区域畜禽标识监督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畜禽标识养殖档案记载信息应连续完整真实
第三十条 情形应畜禽畜禽产品实施追溯:
〔〕标识畜禽畜禽产品符
〔二〕畜禽畜禽产品染疫
〔三〕畜禽畜禽产品没检疫证明
〔四〕违规兽药毒害物质
〔五〕发生重动物卫生安事件
〔六〕应实施追溯情形
第三十条 县级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应根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等信息畜禽畜禽产品实施追溯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国外引进畜禽国发生重动物疫情农业部会关部门进行追溯
第三十三条 单位销售收购运输屠宰应加施标识没标识畜禽
第六章 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方法规定中华民国畜牧法中华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民国农产品质量安法关规定处分
第三十五条 方法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动物免疫标识理方法〔农业部令第13号〕时废止
猪牛羊外畜禽标识实施时间具体措施农业部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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