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贯彻实施中华民国劳动合法(简称劳动合法)制定条例
第二条 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劳动行政等关部门工会等组织应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法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谐
第三条 法成立会计师事务律师事务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属劳动合法规定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法规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法取营业执者登记证书作单位劳动者订立劳动合未法取营业执者登记证书受单位委托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第五条 工日起月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需劳动者支付济补偿应法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第六条 单位工日起超月满年未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应劳动合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月支付两倍工资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
劳动者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济补偿
前款规定单位劳动者月支付两倍工资起算时间工日起满月次日截止时间补订书面劳动合前日
第七条 单位工日起满年未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工日起满月次日满年前日应劳动合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月支付两倍工资视工日起满年日已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应立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
第八条 劳动合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名册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址现住址联系方式工形式工起始时间劳动合期限等容
第九条 劳动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连续工作满10年起始时间应单位工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法施行前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原原单位安排新单位工作劳动者原单位工作年限合计算新单位工作年限原单位已劳动者支付济补偿新单位法解终止劳动合计算支付济补偿工作年限时计算劳动者原单位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单位协商致情形外劳动者劳动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提出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单位应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劳动合容双方应合法公等愿协商致诚实信原协商确定协商致容劳动合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方级民政府县级方民政府关部门安置业困难员提供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适劳动合法关固定期限劳动合规定支付济补偿规定
第十三条 单位劳动者劳动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终止情形外约定劳动合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履行单位注册致关劳动者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区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标准等事项劳动合履行关规定执行单位注册关标准高劳动合履行关标准单位劳动者约定单位注册关规定执行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试期工资低单位相岗位低档工资80%者低劳动合约定工资80%低单位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培训费包括单位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支付证培训费培训期间差旅费培训产生该劳动者直接费
第十七条 劳动合期满单位劳动者劳动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约定服务期尚未期劳动合应续延服务期满双方约定约定
第三章 劳动合解终止
第十八条 列情形劳动合法规定条件程序劳动者单位解固定期限劳动合固定期限劳动合者完成定工作务期限劳动合:
()劳动者单位协商致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三)劳动者试期提前3日通知单位
(四)单位未劳动合约定提供劳动保护者劳动条件
(五)单位未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六)单位未法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八)单位欺诈胁迫手段者危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者变更劳动合
(九)单位劳动合中免法定责排劳动者权利
(十)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十)单位暴力威胁者非法限制身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十二)单位违章指挥强令险作业危劳动者身安全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解劳动合情形
第十九条 列情形劳动合法规定条件程序单位劳动者解固定期限劳动合固定期限劳动合者完成定工作务期限劳动合:
()单位劳动者协商致
(二)劳动者试期间证明符合录条件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单位造成重损害
(五)劳动者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完成单位工作务造成严重影响者单位提出拒改正
(六)劳动者欺诈胁迫手段者危单位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者变更劳动合
(七)劳动者法追究刑事责
(八)劳动者患病者非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事原工作事单位行安排工作
(九)劳动者胜工作培训者调整工作岗位胜工作
(十)劳动合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劳动合法履行单位劳动者协商未变更劳动合容达成协议
(十)单位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十二)单位生产营发生严重困难
(十三)企业转产重技术革新者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需裁减员
(十四)劳动合订立时客观济情况发生重变化致劳动合法履行
第二十条 单位劳动合法第四十条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月工资解劳动合额外支付工资应该劳动者月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终止
第二十二条 完成定工作务期限劳动合务完成终止单位应劳动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支付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单位法终止工伤职工劳动合劳动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济补偿外应国家关工伤保险规定支付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单位出具解终止劳动合证明应写明劳动合期限解者终止劳动合日期工作岗位单位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单位违反劳动合法规定解者终止劳动合劳动合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支付济补偿赔偿金计算年限工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单位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劳动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劳动合属违反服务期约定单位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列情形单位劳动者解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劳动者应劳动合约定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单位造成重损害
(三)劳动者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完成单位工作务造成严重影响者单位提出拒改正
(四)劳动者欺诈胁迫手段者危单位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者变更劳动合
(五)劳动者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济补偿月工资劳动者应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劳动合解者终止前12月均工资低低工资标准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满12月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均工资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规定
第二十八条 单位者属单位出资者合伙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单位者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属劳动合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工单位应履行劳动合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义务维护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非全日制工形式招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者派遣劳动者法解终止劳动合济补偿劳动合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者终止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劳动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津责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劳动合法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2万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单位劳动合法规定应劳动者月支付两倍工资者应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未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工单位违反劳动合法条例关劳务派遣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位派遣劳动者1000元5000元标准处罚款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
第六章 附
第三十六条 违反劳动合法条例行投诉举报县级方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者终止劳动合发生争议中华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条例公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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