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百合香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3年3月28日召开设立会全体设立致通
第章 总
第条 保护成员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社发展中华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章程
第二条 社杜武水林杜伯艳杨海军杨发昌会等发起2013年3月28日召开设立会
社名称:**县百合香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0万元中(杜武出资95万元水林01万元杜伯艳01万元杨海军01万元杨发昌01万元会01万元)
社法定代表:杜武
社住:**县会川镇醋村邮政编码:748201
第三条 社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利益宗旨成员入社愿退社位等民理实行营负盈亏利益享风险担盈余成员社交易量(额)例返
第四条 社成员服务象法成员引进新品种提供百合良种引进种植营关技术信息等服务业务范围:
()百合种植加工
(二)引进良种新品种
(三)收购返运销售
(四)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 社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捐赠合法取资产形成财产享占处分权利述财产债务承担责
第六条 成员会讨通社投资兴办社业务容相关济实体接受社业务关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政府关部门申请者接受政府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农村济建设项目
第七条 社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法开展生产营活动
第二章 成 员
第八条 具民事行力公民事农作物种植够利接受社提供服务承认遵守章程履行章程规定入社手续申请成社成员社吸收事社业务直接关生产营活动企业事业单位者社会团体团体成员具理公事务职单位加入社社成员中农民成员少占成员总数百分八十
第九条 符合前条规定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成员会审核讨通者成社成员
第十条 社成员权利:
()参加成员会享表决权选举权选举权
(二)利社提供服务生产营设施
(三)章程规定者成员会决议分享社盈余
(四)查阅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
(五)社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建议
(六)提议召开时成员会
(七)提出退社声明章程规定退出社
第十条 社成员会选举表决实行票制成员享票基表决权
第十二条 社成员义务:
()遵守社章程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会理事会决议
(二)章程规定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社项业务活动接受社提供技术指导社规定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事生产履行社签订业务合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发展
(四)维护社利益爱护生产营设施保护社成员财产
(五)事损害社成员利益活动
(六)社者社成员拥债权抵销已认购已认购尚未缴清出资额已缴纳出资额抵销社者社成员债务
(七)承担社亏损
第十三条 成员列情形终止成员资格:
()动求退社
(二)丧失民事行力
(三)死亡
(四)团体成员属企业组织破产解散
(五)社名
第十四条 成员求退社须会计年度终三月前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办理退社手续中团体成员退社须会计年度终六月前提出退社成员成员资格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社亏损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该会计年度决算3月退记载该成员账户出资额公积金份额社营盈余章程规定返相应盈余营亏损扣应分摊亏损金额
成员资格终止前社已订立业务合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成员死亡法定继承符合法律章程规定条件2月提出入社申请成员会讨通办理入社手续承继继承社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成员列情形成员会讨通予名:
()履行成员义务教育效
(二)社名誉者利益带严重损害
社名成员退记载该成员账户出资额结清应承担债务返相应盈余前款第二项名须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成员会社高权力机构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会行列职权:
()审议修改社章程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增加者减少出资
(四)审议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七)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者监事会提交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重财产处置外投资外担保生产营活动中重事项
(九)合分立解散清算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营理员专业技术员数量资格报酬期
(十)听取理事长者理事会关成员变动情况报告
第十八条 社成员超百五十时10名成员选举产生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会成员代表会履行成员会全部等职权成员代表期年连选连
第十九条 社年召开2次成员会成员
会理事会负责召集提前十五日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容
第二十条 列情形社二十日召开时成员会:
()百分三十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理事长履行者规定期限没正理履行职责召集时成员会执行监事者监事会10日召集持时成员会
第二十条 成员会须社成员总数三分二出席方召开成员参加成员会书面委托成员代理名成员代理1名成员表决
成员会选举者做出决议须社成员表决权总数半数通修改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分立解散清算外联合等重事项做出决议须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二票数通成员代表会代表受成员书面委托意见表决权数成员代表会行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社设理事长名兼理社法定代表理事长期3年连选连
理事长行列职权:
()持成员会召集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者解聘社理财务会计员专业技术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会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社签订合等
第二十三条 社设理事会成员会负责3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期3年连选连
理事会行列职权:
()组织召开成员会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会决议
(二)制订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营计划部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种协作活动
(五)理社资产财务保障社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者监事会提出关质询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者解聘社理财务会计员专业技术员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表决实行票重事项集体讨三分二理事意方形成决定理事某项决议意见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者监事长理5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 社设执行监事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工作员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监视行列职权:
()监督理事会成员会决议社章程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社生产营业务情况负责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者理事会成员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成员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理事长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改进工作建议
(六)提议召开时成员会
(七)代表社负责记录理事社发生业务交易时业务交易量(额)情况卸理事须卸3年方选监事
第二十六条 社理理事会聘者解聘理事会负责行列职权
()持社生产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拟订营理制度
(四)提请聘者解聘财务会计员营理员
(五)聘者解聘应理事会聘者解聘外营理员工作员
(六)理事会授予职权
社理事长者理事兼理
第二十七条 社现理事长理事理财务会计员兼监事
第二十八条 社理事长理事理员列行:
()侵占挪者私分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者未成员会意社资金贷者社资产提供担保
(三)接受社交易佣金
(四)事损害社济利益活动
(五)兼业务性质相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理
理事长理事理员违反前款第()项第(四)项规定收入社社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
第四章 财务理
第二十九条 社实行独立财务理会计核算严格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核定生产营理服务程中成费
第三十条 社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关部门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季度25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社财会员应持会计业资格证书会计出纳互兼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担社财会员
第三十条 成员社业务交易实名记载该成员账户中作交易量(额)进行分配盈余返分配利社提供服务非成员社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核算
第三十二条 会计年度终时理事长章程规定组织编制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财务会计报告执行监事者监事会审核成员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办公点供成员查阅接受成员质询
第三十三条 社资金源包括项:
()成员出资
(二)未分配收益
(三)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四)资金
第三十四条 社成员货币出资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者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劳务信然姓名商誉特许营权者设定担保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非货币方式出资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五条 社成员认缴出资额须3月缴清
第三十六条 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成员货币方式出资成员享受等权利承担相义务
理事长审核成员会讨通成员出资转社成员
第三十七条 实现社全体成员发展目标需调整成员出资时成员会讨通形成决议成员须成员会决议方式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三十八条
社成员颁发成员证书载明成员出资额成员证书时加盖社财务印章理事长印鉴
第三十九条 年扣生产营理服务成弥补亏损分配盈余成员会决议列序分配:
()成员社业务交易量(额)例返返总额低分配盈余百分65
(二)前项规定返剩余部分成员账户中记载出资额例分配社成员记载成员账户中
第五章 合分立解散清算
第四十条 社社合须成员会决议合决议作出日起十日通知债权合债权债务合存续者新设组织承继
第四十条 成员会决议分立时社财产作相应分割分立决议作出日起十日通知债权分立前债务分立组织承担连带责分立前债权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外
第四十二条 社列情形成员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解散:
()社成员数少五
(二)成员会决议解散
(三)社分立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合需解散
(四)抗力素致社法继续营
(五)法吊销营业执者撤销
第四十三条 社前条第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解散解散情形发生日起十五日成员会推举5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清算关未结业务清理社财产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剩余财产代表社参诉讼仲裁者法律程序清算结束十日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成立起十日通知成员债权六十日报纸公告
第四十六条 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益债务列序清偿:
()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欠款项
(二)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
(三)欠税款
(四)欠债务
(五)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成员会通者申请民法院确认实施社财产足清偿债务时法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 附
第四十七条 社需成员公告事项采取召开会议方式发布需社会公告事项采取露布方式发布
第四十八条 章程设立会表决通
全体设立签字生效
第四十九条 修改章程须半数成员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负责修订成员会讨通实施
第五十条 章程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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