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2011年继续开展爱心帮困·慈善助学活动通知
镇街道慈善分会:
进步加市困难弱势群体扶持力度效缓解市部分学生继续求学深造济困难问题切实做市普通高中(中职)家庭济困难学生升入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学资助工作根慈(08)3号文件精神2010年实施情况实际决定继续开展爱心帮困·慈善助学活动现活动关事项通知:
资助范围
具**市户籍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录取已高校学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请资助条件
() 热爱社会义祖国拥护中国产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积极进
(五)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家庭子女成年前福利机构监护五保供养学生孤革命烈士子女
(六)符合条件(五)特殊困难家庭学生镇(街道)慈善分会决定酌情予资助
述象列情况列救助象:
1.录取院校学2.学期2门功课成绩格3.表现受学校严重警告处分
三资助标准分摊
市慈善总会科4000元/年专科(包括高职)生3000元/年高中(专)生1500元年初中生500元年学生300元年分年发放资助金符合资助条件(五)象资助额总会全额负担余关资助象资助款镇(街道)慈善分会负担
符合资助条件已结助学受途径资助高校学生予重复资助
四资助程序
()申请求资助学生镇(街道)慈善分会领取**市慈善总会爱心**·慈善助学资助金申请表(表格附)求填写附相关材料(普通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特困员低保员残疾需提供特困证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特殊困难家庭学生需提供村社区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已高校学困难家庭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年学校成绩单)8月5日前递交镇(街道)慈善分会
(二)审核公示
1.镇(街道)慈善分会进行初审报送总会
2.市慈善总会进行审核
3.市慈善总会审定资助象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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