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贷款抵押合
敬请注意
维护您利益您签署合前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1您请认真阅读合项全部条款理解条款贷款征询贷款进行解释您旦签订合视您已意合条款
2 您已确保提交银行关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效
3您已确认权合签字
3 您着诚实信原愿签订约履行合
4 请您钢笔毛笔签字笔工整填写需您填写容
5 果您合疑问处您招商银行贷款办部门咨询
贷款抵押合
编号:
立约:
抵押权(简称甲方):见合第十六条
抵押(简称乙方):见合第十六条
担保合第十七条指明款合项款息切相关费时足额偿乙方愿意法权处分财产作抵押物甲方审查意接受乙方法权处分财产作抵押物现甲乙双方关法律规定等协商列条款达成致特订立合
第条 抵押物见合第十八条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合抵押担保范围包括限款合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费等
第三条 抵押物抵押物权属证保责
抵押期间抵押物乙方乙方委托代理保乙方代理应妥善保抵押物抵押期间负维修保养保证完损责时接受甲方检查
抵押期间合生效日起款合项款息切相关费全部清日止期间
二抵押期间乙方行足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权求乙方停止行恢复抵押物价值提供甲方认新抵押财产 恢复抵押物价值设定新增抵押花费乙方承担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抵押物权利证书相关证明文件交甲方保甲方应妥善保抵押物权属证保善造成抵押物权属证灭失甲方应承担补办费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合项抵押物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应合签定日起15日持合关资料相应政府登记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二合项抵押物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应合签订日起15日持合关资料乙方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三乙方应着诚实信原积极配合甲方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原未前述期限办妥相关手续乙方应甲方遭受损失承担赔偿责
第五条 保险
乙方根国家规定贷款求办理第受益甲方保险保险金额低贷款金额保险公司选择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款合约定款期限款合项款期限延长乙方需办理延长投保期手续投保财产发生损失甲方权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款息费
乙方未办理抵押物投保手续延长投保期手续甲方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关费乙方支付甲方权乙方甲方处开设帐户中直接扣划
方式追索
第六条 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限制
抵押期间未甲方书面意乙方出售交换赠予转移适方式处理合项抵押物贷款提供拟承租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贷款承诺行承担抵押权实现提前中止租赁合损失书面证明款(抵押)出租抵押物出租期限长——年出租期限长——年出租必须征贷款书面意租赁应存入款贷款处开立贷款存款账户中作月付息款项源部分挪做
二抵押期间乙方确需偿转合项抵押物时必须符合列条件进行:
1必须征甲方书面意告知受转物已抵押情况乙方未征甲方书面意未告知受转行效
2乙方转抵押物价款明显低价值致足额抵偿款合项款息切费甲方权求乙方提供相应足额抵押财产乙方提供转抵押物
3乙方转抵押物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期提前清偿款合项款息切相关费
乙方转抵押物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权属证退乙方
第七条 费承担
合项关保险 费乙方承担公证费甲乙双方承担50%)
第八条 合变更解
合生效未方意方擅变更解合需变更解合时应双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合条款然效
第九条 出现列情况时甲方法处分抵押物:
款合规定款期限届满款未时款息款合延长期限届满款息
二款违反关法律规定违反款合导致出现甲方法提前收回部分全部款情况
三款死亡宣告死亡继承受遗赠
四款死亡宣告死亡继承受遗赠放弃继承
五款死亡宣告死亡继承受遗赠接受继承遗赠拒绝履行偿款息义务
六足危款合项债权实现事
第十条 违约责
乙方违反合第六条规定擅处分抵押财产行效甲方权求乙方立停止擅处分抵押物行根实际情况决定求乙方提供甲方接受抵押财产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二乙方隐瞒抵押物存争议查封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甲方造成济损失应承担相应 赔偿责
第十条 孳息收取
款合履行期届满款息切相关费时清偿甲方张抵押权致抵押物民法院法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日起甲方权收取抵押物分离天然孳息乙方抵押物收取法定孳息
第十二条 抵押权实现
出现合第十条规定单项项情况抵押权列方式实现:
1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抵押物折价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 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二述方式处理抵押物价款甲方权优先受偿价款超款合项款息切相关费部分乙方足部分甲方行追索
第十三条 抵押权消灭
款款合约定期限全部款息者提前全部款息抵押权动消灭甲方保乙方财产权利证书证明财产保险单等应退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适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合订立解释争议解决均中华民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权益受中华民国法律保障
合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甲方追索合项乙方欠债务直接辖权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争议解决见合第十九条
第十五条 抵押合生效:
合项抵押物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合乙方签字甲方权签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抵押物登记日起生效款合项款息切费全部清时失效
二合项抵押物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合乙方签字甲方权签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日起生效款合项款息切费全部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 关立约说明
抵押权:
住:
法定代表(负责):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
住:
身份证件名称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第十七条 合签订鉴
(款)申请甲方款 整(写)甲方意款提供项款甲方款签定编号
款合(简称款合)
第十八条 抵押物
名称:
二数量面积:
三购入价:
四评估价抵押率:
五处:
六期限:
七权属源:
八权属证明: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合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成方均选择列第 种方式(二者择):
贷款辖权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第二十条 贷款权关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款严重违约影响贷款债权实现时贷款权通社会公告形式追究违约责
第二十二条 合式 份甲乙双方
持份
甲方: (公章)
权签字:
乙方(签字):
合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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