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原告:***印刷限公司
法定代表:*** 职务:董事长
址:
邮编: 电话:
告:中电通信科技限责公司
法定代表: 职务:
址:
邮编: 电话:
执行:***市海淀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3560号民事判决书***市第中级民法院(2008)中民终字第1598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请求:
1申请付申请货款民币四十六万九千百二十四元八角
2申请付申请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2008年12月29日起实际支付日止日民币125元计算根2008年12月23日颁布短期货款利率486计算)
3申请付申请案件受理费民币四千五百十九元
事实理:
申请申请承揽合纠纷案贵院2008年10月9日作出(2008)海民初字第3560号民事判决书根该判决申请判决生效十日付申请货款民币四十六万九千百二十四元八角果申请未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金钱义务应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外案件受理费申请承担民币四千五百十九元申请服提起诉2008年12月19日***市第中级民法院作出(2008)中民终字第159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诉维持原判现申请未履行判决义务维护申请合法权益特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致
***市海淀区民法院
申请:
2009年5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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