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友协商幼园转事宜达成协议:
第条:转标
(房东)意甲方位 街(路) 号幼园(转乙方建筑面积 方米(详见附件)
第二条:承租权变更
该幼园权证号码 ( ) 产权 (房东)甲方签订租赁合租期 年 月 日止租期30年年租 元民币现甲方已缴纳XX年房租协议生效15日甲方应协助乙方房达成协议保证乙方等享甲方原房屋租赁合中享权利义务乙方未房达成协议协议效
第三条:附属设施属
幼园现装修装饰设备(详见附件三)甲方收乙方转金全部偿乙方租赁期满动产房动产偿乙方(动产动产划分租赁合执行)
第四条:转补偿金
乙方 年 月 日前次性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费)计民币写
元述费已包括甲方交房预交XX年房租剩余部分第三条述装修装饰设备相关费甲方乙方索取费 第五条:相关证办理续展债权债务承担
该幼园已甲方办理相应许证县级类幼园甲方保证乙方提供幼园切信息真实性租期甲方继续(名义者甲方名义)名义办理许证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费乙方营引起债权债务全部乙方负责甲方关乙方接手营前该幼园许证载企业欠切债务甲方负责偿乙方关
第六条:已入托幼服务
乙方应保证达甲方已入托xx名童切服务承诺妥善处理营权变更带相应问题产生问题发生协议生效前甲方应承担产生相关费
第七条:员工
幼园原员工乙方意接收留外甲方负责安置补偿
第八条:抗力
然灾害等抗素导致乙方营受损甲方关
第九条:保密责
方幼园转获知方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教材教学方法招生
规定价格等关第三方泄露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方书面意外
第十条:违约责
(条根实际情况逾期支付转金逾期没房达成协议相关违约责行设立)
第十条:争议解决
111 未事宜双方应着互谅互诚实信原进行友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等法律效力
112 协商成方辖权民法院(建议写头较熟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协议式2份甲乙持份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附件:
幼园建筑图
二原房屋租赁合
三甲方转乙方切设施清单
幼园理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幼园理促进幼教育事业发展制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适招收三周岁学龄前幼进行保育教育幼园
第三条 幼园保育教育工作应促进幼体智德美诸方面谐发展
第四条 方级民政府应根区社会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园发展规划
幼园设置应居民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设区市幼园发展规划应包括幼园设置布局方案
第五条 方级民政府条例举办幼园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民举办幼园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园理实行方负责分级理关部门分工负责原
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幼园理工作方级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政辖区幼园理工作
章名 第二章 举办幼园基条件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园必须幼园设置安全区域严禁污染区危险区设置幼园
第八条 举办幼园必须具保育教育求相适应园舍设施幼园园舍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园应具符合列条件保育幼教育医务工作员:
()幼园园长教师应具幼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教育专业)毕业程度者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具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护士应具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者取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
(三)保健员应具高中毕业程度受幼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具初中毕业程度受幼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幼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园单位者必须具进行保育教育维修扩建改建幼园园舍设施费源
第十条 国家实行幼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登记注册单位举办幼园
第十二条 城市幼园举办停办区设区市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园举办停办乡镇民政府登记注册报县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章名 第三章 幼园保育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园应贯彻保育教育相结合原创设幼教育发展相适应谐环境引导幼性健康发展
幼园应保障幼身体健康培养幼良生活卫生惯促进幼智力发展培养幼热爱祖国情感良品德行
第十四条 幼园招生编班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幼园应全国通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园民族通语 言
第十六条 幼园应游戏基活动形式
幼园根园实际安排选择教育容方法进行违背幼教育规律损幼身心健康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
第十八条 幼园应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
第十九条 幼园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幼园设置威胁幼安全危险建筑物设施严禁毒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园单位者应立采取紧急救护措施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幼园园舍设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园单位应采取措施排险情防止事发生
章名 第四章 幼园行政事务员予行政处分:
()体罚变相体罚幼
(二)毒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三)克扣挪幼园费
(四)侵占破坏幼园园舍设备
(五)干扰幼园正常工作秩序
(六)幼园周围设置危险污染者影响幼园采光建设设施
前款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二条 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负责监督评估指导幼园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园师资审定考核幼园教师资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园卫生保健工作会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园园舍设施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园园长负责幼园工作 幼园园长举办幼园单位聘幼园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园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工作员幼园园长聘举办幼园单位聘
第二十四条 幼园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制定收费标准幼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园应加强财务理合理项费单位克扣挪幼园费
第二十五条 单位侵占破坏幼园园舍设施幼园周围设置危险污染影响幼园采光建筑设施干扰幼园正常工作秩序
章名 第五章 奖励处罚
第二十六条 具备列条件单位者教育行政部门关部门予奖励:
()改善幼园办园条件成绩显著: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
(三)幼园理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 违反条例具列情形幼园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行政处罚: ()未登记注册擅招收幼
(二)园舍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身体健康者威胁幼生命安全
(三)教育容方法违背幼教育规律损害幼身心健康
第二十八条 违反条例具列情形单位者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责员予警告罚款行政处罚者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关部门责
第二十九条 事行政处罚服接处罚通知日起十五日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服接复议决定日起十五日民法院提起诉讼事逾期申请复议者民法院提起诉讼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章名 第六章 附
第三十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根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条例九九o年二月日起施行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