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区贫困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省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办法称农村扶贫开发指国家社会界通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象提高发展力实现脱贫致富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遵循政府导群众体社会参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原
第四条 级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重问题制定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考核评价制度农村扶贫开发目标务完成情况作级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考核评价重容
县级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关部门职责范围做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级民政府应年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社会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种形式法参农村扶贫开发
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关规定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象
第七条 扶贫象指国家省规定现行标准识认定贫困户贫困村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民政府根辖区济社会发展总体水低国家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辖区贫困户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象实行动态理建立进退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认定退出应国家省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列程序确定:
()村民委员会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评议形成初选名单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进行第次公示公示异议报乡(镇)民政府
(四)乡(镇)民政府村报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组乡(镇)报名单进行审查确认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审核结果异议审核结果公示日起七日乡(镇)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民政府应进行调查核实五工作日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困难村民组者村民代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退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民评议提出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村公示异议报乡(镇)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审查确认乡(镇)行政村公告退出时建档立卡贫困口中销号
第十条 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2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乡(镇)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乡(镇)村公示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审查县(市区)民政府批准社会公告退出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发生率降2达省定脱贫标准县级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组审核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异议报省民政府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现行脱贫标准扶贫象规定程序退出脱贫攻坚期继续执行现行扶贫政策提前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予表彰奖励提前退出贫困村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乡(镇)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县级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信息应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民政府应农村扶贫开发纳入行政区域国民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民政府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应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
第十六条 县级民政府居住偏僻然村灾隐患点生态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然灾害频发搬迁意愿农村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扶贫搬迁
级民政府应方筹措资金造福工程易扶贫搬迁象建房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根实际情况会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扶贫搬迁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搬迁需求城乡规划部门涉造福工程易扶贫搬迁乡(镇)村应优先规定权限程序编制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扶贫搬迁相关规费减免应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民政府居住危房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家庭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扶贫象提供符合贫困区贫困户特点需求金融产品服务方式
加信贷投入运国家扶贫贷款政策实行支农贷款更优惠利率
扶贫开发务较重县级民政府应建立扶贫额信贷风险担保金贫困户提供抵押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区县级民政府应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培育壮特色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批贫困户参度高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应加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组织带动作建立健全贫困户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应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技术职业技培训公业创业服务增强业技加贫困区返乡农民工返乡中专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业空间
第二十条 县级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级教育费应贫困区老区少数民族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
第二十二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应加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应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贫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接加强贫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民政府应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贫困口医费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低生活保障特困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灾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口提供受灾员救助者时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符合低保条件贫困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符合扶贫条件农村低保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改善农村贫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折股量化贫困村贫困户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尤丧失劳动力贫困口获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民政府应扶贫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贫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区间横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民政府应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建加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困难问题
第三十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国家关规定关国家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项目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源:
()中央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者组织捐赠扶贫资金
(六)农村扶贫开发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设区市级财政加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级财政应现村级组织运转费保障政策基础加贫困村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线监系统县级民政府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理费列入级财政预算整合相关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统规划集中提高资金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项目应国家省关规定报级民政府审定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行业部门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安排应尊重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告知资金情况关法律法规进行理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会关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民政府应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证制宜确定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根项目理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建立合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续理等制度
批准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擅变更确需变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民政府应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护制度谁受益谁护原明确护体护责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形成设施设备资产法受保护单位损坏非法占者擅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扶贫开发务县级民政府应定期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觉接受级常委会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发展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开展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理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统计调查部门应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者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法采取列措施:
()求检查单位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关账册单文件记录资料
(二)检查农村扶贫开发活动关场
(三)责令检查单位停止违法行履行法定义务
(四)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行关财物申请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
第四十二条 违反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变更扶贫开发项目县级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应停止项目实施关部门法追究相关责责造成损失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资产县级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者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法予处理造成损失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务单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务造成良影响级民政府者级部门予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关规定追究相关责员责
第四十五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工作员扶贫开发工作中滥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单位级部门者监察机关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章 附
第四十六条 办法公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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