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总队关移交建设工程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通知
市消防支队:
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利移交承接根全国常委会2019年4月23日通中华民国消防法修正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理部关做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求研究现具体移交工作事项明确:
2019年5月13日起级消防救援机构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含备案)业务2019年5月13日前已申报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含备案)业务级消防救援机构现行法定期限办结6月30日级消防救援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含备案)相关法律文书
二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已办结审查验收(含备案)业务档案点齐封存建筑建筑群单元消防监督理系统中已验收(含备案)合格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档案台账
基础全面启动消防监督检查象库建设工作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加强沟通协作全力配合做承接工作进步明确措施落实享建筑总面建筑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消防安全检查灭火救援关图纸资料移交消防验收结果等信息
广东省消防总队
2019年4月28日
(联系:冯敏莹 电话:02087119072)
(信息公开形式:公开)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理厅
广东省消防总队 2019年4月28日印发
办:冯敏莹 电话:02087119072 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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