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8]5号
区县级市民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
根省民政府关调整省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通知(粤府函[2008]21号)现调整市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关事项通知:
市(花区番禺区化市增城市外)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调整860元月时低工资标准494元时非全日制职工时低工资标准83元时
二花区番禺区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调整770元月时低工资标准443元时非全日制职工时低工资标准74元时
三调整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广州市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颁布日期:2008323
执行日期:2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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