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政办函[2014]5号
关印发***区机关事业单位
外聘员理办法通知
喇嘛甸镇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单位省市直驻区部门:
2014年1月3日区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通现***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员理办法通知印发请认真抓贯彻落实
第章 总
第条 进步加强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员理控制行政成根中华民国劳动法中华民国劳动合法等关规定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范围***区机关事业单位(含省市垂直理部门简称工单位)
办法称外聘员指工单位聘事时性服务性辅助性(含市场化工社区治安员参事代理区属企业岗员保安公益性岗位家属工时工返聘员等)等岗位聘员
第二章 工原
第三条 坚持严控制原工单位编制数量严格控制外聘员原编制限额外招外聘员机关单位外聘员总体数量超正式职工总数6费全供事业单位外聘员总体数量超正式职工总数10费部分供费非供事业单位外聘员总体数量超正式职工总数8—10
第四条 坚持计划理原工单位外聘员必须纳入计划理优先考虑区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区属企业岗员区长办公会议等相关会议研究通区社局核准财政部门予核发工资工单位擅计划超计划工
第五条 坚持法规范原保障工单位时工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工行工单位必须法履行聘手续落实劳动报酬
第六条 坚持编外理原外聘员原限事
时性服务性辅助性事务工作定编工作岗位理财务机执法等岗位准外聘员
第三章 工审批
第七条 工单位需外聘员应填写***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员(岗位)申请表说明工岗位数量时限原等情况工单位负责签字加盖公章报区分领导签署意见报区社局审核外聘员计划区财政局审核费源然报区长批准方执行属全局性阶段性工作确需超计划述程序申报区长办公会议等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费筹聘员(含时工)工单位律述程序进行社局财政局行审核工单位外聘员需续聘社局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单位聘外聘员必须程序审批程序聘员区社局予审批工资区财政予拨付聘资金严禁私招滥雇顶工造成违规违法责工单位相关员承担
第八条 聘中专毕业生时应根劳动法劳动合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登记区交流中心公开等竞争择优原程序组织招聘工单位外聘
员遵循等愿协商致原统文签订劳动合书报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岗位协议书工单位行备案外聘员方正式岗
聘区属企业岗员工单位先报社局审核工计划区长办公会议通区济发展改革局核实岗员身份统组织招聘事宜岗员岗企业保留劳动关系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单位企业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连聘岗员名单报区济发展改革局备案
未法签订聘合单位外聘员造成损失产生切果工单位负责
第四章 工理
第九条 坚持外聘员法规范理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区社局负责外聘员计划审核组织招聘(中专毕业生)月审批工资工单位履行劳动合情况进行监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予处罚区财政局负责审批工单位费源月核发工资收费职单位原收费成中列支区济发展改革局负责岗员资格审查岗员企业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监区总工会负责法维护外聘员合法权
益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
第十条 着谁工谁负责原加强外聘员理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单位部外聘员理办法岗位职责外聘员时档案员名册工资台帐保险账户等基础资料时缴纳种社会保险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日常考勤请销假工作考核等项规章制度重点外聘员出勤岗位工作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考勤记录工资政策月报工资明细表严禁考勤弄虚作假违规做工资时做外聘员安全生产教育必岗位技术培训
区属企业岗员工资工单位岗位数量报区社局审批工单位企业月支付聘岗员资金总额企业岗员月发放缴纳种社会保险
疏理单位外聘员造成损失产生切果工单位负责
第十条 外聘员列情形工单位解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旷工者正理逾期连续超15天者年累计超30天事假期超3月病假超6月
2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电影炒股票进行形式娱乐赌博等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3贻误工作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4滥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工单位形象
5抗工单位决定命令正理拒服工单位调整安排
6未许擅藏匿销毁工作资料
7超出政策规定违反合相关条款约定刻意求提高相关遇组织串联参加理访越级访
8严重违反治安理处罚法法追究刑事责
9严重违反工单位理规定行
第五章 工报酬
第十二条 外聘员工资低**市低工资标准省市相关文件求适时做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外聘员签订劳动合享受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部分外聘员承担工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单位部分工单位关政策缴纳
第六章 附
第十四条 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员聘理事项
中华民国劳动法中华民国劳动合法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办法区社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办法发布日起执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员理办法(试行)(庆政办发〔2008〕19号)时废止
附件:***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员(岗位)申请表
**市***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员(岗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性质
编 制 性 质
编 制 数
实 数
工数量
工 岗 位
工时限
工费源
工原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分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社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长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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