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集中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发﹝2011﹞35号
     
     
    关印发**产业集中区规划理技术
    规定(试行)通知
    部分局公司:
    **产业集中区规划理技术规定(试行)已集中区委会2011年第20次办公会议研究意现予公布2011年12月1日起试行                                       
     
     
     
     二○年十月三十日
     
     
     
     
     
      **产业集中区规划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集中区规划理根中华民国城乡规划法关规定结合**产业集中区实际情况制定技术规定
    第二条       **产业集中区范围详细规划编制规划理项建设工程均应遵守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定
    第三条       技术规定国家**省关规范标准发生变化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       规定发布施行前已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规划方案原规划设计条件批准规划方案实施
    第五条       技术规定解释权属**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第六条       技术规定2011年12月1日起试行
     
    第二章      建设
    第七条       集中区建设途功分区基原城市分类规划建设标准(GBJ137—90)分类:
    ()R—居住   (六)S—道路广场
    (二)C—公设施 (七)U—市政公设施
    (三)M—工业   (八)G—绿(公绿公园绿)
    (四)W—仓储   (九)D—特殊
    (五)T—外交通
    第八条       建设适建性规定:
    ()类建设划分性质应遵循土相容性原符合批准详细规划规定
    (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区建设应根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规定表类建设适建范围规定(简称表)进行适建性划分
    (三)需改变已批准规划确定建设性质适建范围应编制调整规划规定程序审批权限报批获准方执行
    (四)表中未列入建设项目应集中区规划建设部根周围环境影响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五)成片开发建设居住区应规范求首先做四类衡
    (六)宜底层型商业农贸市场建筑建设居住建筑严格限制底部型商业部住宅办公建筑
    表       类建设适建范围表 
    序号

     
    居住
    公设施
    工业
    仓储
    市政公设施
    绿
    建设项目
    第类
    第二类
    第三类
    商贸办公
    教科文卫
    第类
    第二类
    第三类
    普通
    危险品
    U
    G1
    G2
    R1
    R2
    R3
    C1C2
    C3C5
    M1
    M2
    M3
    W1
    W2
    1
    低层住宅建筑



    ×

    ×
    ×
    ×
    ×
    ×
    ×
    ×
    ×
    2
    层居住建筑
    ×


    ×

    ×
    ×
    ×
    ×
    ×
    ×
    ×
    ×

    3
    高层居住建筑
    ×


    ×

    ×
    ×
    ×
    ×
    ×
    ×
    ×
    ×
    4
    集体宿舍
    ×








    ×

    ×
    ×
    5
    教育设施(中学幼托机构)






    ×
    ×
    ×
    ×
    ×
    ×
    ×
    6
    商业服务设施







    ×

    ×
    ×
    ×
    ×
    7
    文化设施






    ×
    ×
    ×
    ×
    ×


    8
    体育设施






    ×
    ×
    ×
    ×
    ×


    9
    医疗卫生设施






    ×
    ×
    ×
    ×
    ×
    ×
    ×
    10
    市政公设施













    11
    行政理设施







    ×

    ×

    ×
    ×
    12
    农贸市场




    ×


    ×

    ×
    ×
    ×
    ×
    13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
    ×
    ×
    ×


    ×
    ×
    ×
    ×
    ×
    ×
    ×
    14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学校业余学校
    ×






    ×

    ×
    ×
    ×
    ×
    15
    科研机构
    ×








    ×
    ×
    ×
    ×
    16
    环境基干扰污染工厂
    ×
    ×
    ×
    ×





    ×

    ×
    ×
    17
    环境轻度干扰污染工厂
    ×
    ×
    ×
    ×
    ×




    ×

    ×
    ×
    18
    环境严重干扰污染工厂
    ×
    ×
    ×
    ×
    ×
    ×
    ×

    ×
    ×
    ×
    ×
    ×
    19
    普通仓库
    ×
    ×
    ×
    ×
    ×






    ×
    ×
    20
    危险品仓库
    ×
    ×
    ×
    ×
    ×





    ×
    ×
    ×
    21
    批发市场
    ×
    ×
    ×

    ×
    ×
    ×
    ×

    ×
    ×
    ×
    ×
    22
    社会停车场库









    ×



    23
    加油站









    ×



    24
    客货运公司站场
    ×
    ×
    ×
    ×
    ×


    ×

    ×

    ×
    ×
    注:√允许设置×允许设置○条件允许设置
    第九条            集中区均建设标准批准总体规划执行
     
    第三章      建筑容量
    第十条       成片开发建设居住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第十条                类建筑基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参规定表二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简称表二)执行
    表二   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区位
    核心区
    般区
    建筑容量
    类型
    D
    FAR
    D
    FAR
    低层连排式住宅


    35
    10
    居住建筑
    (含酒店式公寓)

    28
    165
    25
    16
    高层
    24
    4
    22
    35
    商贸办公(含旅馆公寓式办公)

    40
    25
    35
    22
    高层
    35
    6
    32
    55
    型超市

    50
    3
    45
    25
    工业建筑(般通厂房)仓储建筑 
    低层


    35
    08



    35
    12
    高层


    35
    15
    公绿
    建设部公园部例规定执行
    注:1D——建筑密度FAR—建筑容积率两者宜时取值
    2表仅适未编制详细规划单基
    3表规定指标限工业建筑限
    第十二条                工业开发强度宜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32号关发布实施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试行)通知相关规定工业园区生活配套设施需统布局严格控制园区企业分设生活配套设施
    第十三条                未列入表二科研机构中专院校中学校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批准详细规划关专业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筑基未达列面积应独立建设:
    ()低层居住建筑1000方米
    (二)层居住建筑层公建筑2000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建筑3000方米
    第十五条                建筑基未达前条规定面积列情况确定妨碍规划实施规划建设部予核准建设:
    ()邻接土成道路河道类似情况确实法调整合
    (二)集中区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设施等限制确实法调整合
    第十六条                公交通需建筑间架设穿越集中区道路空中行廊道应符合列规定:
    ()廊道净宽度宜6米廊道净空高度应55米集中区支路穿越跨度16米通行公交车辆廊道净空高度应46米
    (二)廊道应设置商业设施
    符合前款规定廊道建筑面积计入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范围
     
    第四章      建筑间距
    第十七条                规划编制单位编制规划方案时必须遵守国家关间距日等标准
    第十八条                般规定:
    ()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线埋设视觉卫生等求结合建设实际情况确定
    (二)住宅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住宅少满足日求居住空间寒日效日时间应低2时
    (三)住宅建筑应确定面作次次考虑日求采光窗墙面日计算墙面日需求建筑宜东西布置
    (四)遮挡建筑低层建筑(六层架空层跃层计层数)建筑间距系数进行建筑间距控制遮挡建筑高层建筑(七层)应受遮挡住宅进行日分析应结合规定求确定建筑间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提供日分析结果准确性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
    (五)采建筑间距系数计算住宅建筑间距时形高差建筑间距应形高差计入建筑高度遮挡住宅底层非居住房时间距计算应扣底层高度
    (六) 两幢建筑夹角等45度布置时窄处间距行布置建筑间距控制45度布置时窄处间距垂直布置建筑间距控制
    (七)行布置时:南北南偏东(西)45度(含45度)范围南北行布置计算南北南偏东(西)45度东西行布置计算
    (八)高低层退台等组合建筑间距分类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层低层住宅建筑间间距规定:
    ()行布置时间距:
    建筑间距遮挡建筑高度125倍值15米
    (二)垂直布置时间距:(相建筑山墙宽度12米间距行布置间距控制)遮挡建筑高度08倍应15米
    第二十条 高层住宅建筑间间距规定
    () 行布置时间距:
    南北南侧高层建筑高度05倍值30米
    东西较高高层建筑03倍值24米
    (二) 垂直布置时间距:(相建筑山墙宽度16米间距行布置间距控制)南北间距南侧高层建筑高度03倍值24米东西间距高层住宅建筑东(西)侧高层居住建筑间距较高高层建筑高度025倍值18米
    第二十条      高层住宅低层住宅间间距列求确定
    () 遮挡建筑高层建筑高层住宅间距执行
    (二)遮挡建筑低层建筑层住宅间距执行
    (三)两幢建筑互遮挡建筑时分计算间距取较值
    第二十二条      住宅建筑山墙间距列求确定
    () 低层住宅间应6米
    (二)高层种层数住宅间应13米
    第二十三条      非住宅建筑住宅间建筑间距列求确定
    ()非住宅建筑位南北(偏南北)布置住宅南侧位东西(偏东西)布置住宅东西侧间距住宅间距执行
    (二)非住宅建筑位南北(偏南北)布置住宅东西侧:
    1建设层建筑时应满足消防间距应6米
    2建设高层建筑时应满足住宅规**求外应13米
    (三)非住宅建筑位住宅北侧非住宅建筑间距执行
    第二十四条      非住宅建筑间间距列求确定:
    ()  高层非住宅建筑:南北行布置间距应南侧建筑高度03倍应18米东西行布置间距应较高建筑025倍应13米
    (二) 高层非住宅建筑层非住宅建筑行布置间距应13米
    (三)层非住宅建筑南北行布置时间距应南侧建筑高度06倍应10米
    (四)低层非住宅建筑高低层非住宅建筑行布置时间距消防规定控制值宜6米
    (五)形式布置非住宅建筑间距非住宅建筑山墙间距消防间距规定控制
    第二十五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园托中学校教学楼老年公寓相邻建筑间距应保证遮挡述建筑冬日效日少2时(南北行布置层建筑宜南侧层建筑高度1.5倍)
    第二十六条        高低层退台等组合建筑间距分类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证中已注明满足规**求房屋宜作商品住宅出售(分配)确需出售(分配)建设单位销售(分配)时应购房户(分配住户)书面说明
     
    第五章      建筑退
    第二十八条        建筑退红线道路河道铁路两侧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距离应满足消防线交通安全防灾绿化工程施工等方面规范规划建设部制定相关规划求
    第二十九条        建筑离边界距离宜建筑埋置深度(室外面建筑底板距离)07倍述距离求退相邻边界确困难距离适缩应3米维护桩线超基界限
    道路两侧建筑退道路红线应5米路建筑退体建筑退顶面标高应设面正负零
    第三十条                建筑边界建筑物离界距离规定控制离界距离消防间距应消防间距规定控制
    ()建筑物退边界距离实行等退原
    (二)满足相邻现状建筑规定建筑间距前提层建筑物退边界距离少建筑物规定间距12高层建筑物退边界距离现行标准进行日分析
    (三)北侧相邻规划改造居住时高层建筑应北侧受遮挡居住建筑六层建筑退边界标准进行日分析
    (四)边界外侧公园绿广场水面等开放空间确定永久性建筑物区边界规区建筑物退边界距离应影响边界外侧功
    第三十条        建筑退道路距离列求确定:
    ()   道路两侧新建建筑规定外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表列值:
    表三
     
    D≤30米
    D>30米
    h≤24 米
    5
    10
    24米10
    15
    h>60米
    15
    20
         注h建筑高度D—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道路交叉口港湾式公交站等道路展宽段处应适加退
    围墙应建筑物退道路红线距离12处设置
    (二)退计算点计算建筑面积建筑外墙面线
    (三)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型商场等量流车流集散建筑物面道路出入口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批准详细规划规划建设部门规定外20米
    (四)次干路交叉口四周建筑退道路切角线距离应道路求低层建筑10米高层建筑15米
    (五)高低层组合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必须体(高类)建筑退标准执行
    (六)建筑道路非行布置退距离采均值处应级退线求
    (七)严禁建筑雨蓬基础台阶围墙附属设施逾越道路红线
    第三十二条        高架道路两侧进行建设高架道路线边缘线退距离规定外20米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退距离15米
    第三十三条        轨道交通线两侧新建建筑应符合轨道交通线建设相关规定求
    ()高速铁路两侧建筑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50米
    (二)铁路干线两侧建筑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20米(铁路附属工程外)居住建筑轨道外侧边线距离30米
    (三)铁路支线专线两侧建筑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15米
    (四)铁路两侧围墙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10米围墙高度应3米
    第三十四条         公路两侧进行建设建筑红线宽度规定:
    高速路国道两侧宜50米级公路两侧宜20米二级等级公路两侧宜10米
    建筑红线公路红线间防护隔离带批准开挖沟渠埋设道架设杆线修建道路停车场公厕等市政设施公路工程配套设施
    第三十五条      建筑退电力线距离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关规定时满足列求:
    ()电力线保护区(高压走廊)范围应新建建筑
    (二)建筑距级电压架空线路水距离宜规定:
      110KV        5米            35110KV      10米
         150220KV     15米            330500KV     20米
      (三)电力电缆线路电缆线路面标桩两侧外延075米形成两行线区域江河电缆般线路两侧外延100米形成两行线区域
    第三十六条        建筑退蓝线(集中区总体规划确定河道沟渠水面规划线)两侧进行建设退水面距离关规划特殊求规定外
    15米作公活动空间
    第三十七条        建筑退绿线距离退红线距离应第三十条规定求满足关规划规定外列求确定:
    ()建筑高度24M(含)建筑退距离应5米
    (二)建筑高度24M建筑退距离应10米
     
    第六章      建筑高度
    第三十八条        建筑高度原限制首先必须符合工程质灾害控制求次符合建筑间距退日消防景观设计等方面求时应符合章规定
    第三十九条        净空高度控制机场气象台等设施周围微波**范围高压线周围影响区域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控制高度应符合关专业净空高度限制规定
    第四十条                文物建筑保护单位具历史文化意义区建筑风景区周围建设控制带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文物保护关规定应符合保护规划规定城市设计高度控制求  
    第四十条        鼓励集中区次干路两侧建设高层公建筑
    建筑高度应保证建筑型体例协调保持良城市天际线快速路次干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应满足关规定
    高度参考计算方式规划行政部门根实际发展需景观效果确定:
    ()路般建筑参考高度(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S)15倍:H≤15(W+S)
    (二)路高层组合建筑参考高度宜式计算参考:A≤L(W+S)
    式中:A—路高层组合建筑1:1(45度)高度角面投影总面积L—建设道路规划红线长度W—道路红线宽度S—路建筑退距离
     
    第七章      绿
    第四十二条        类建筑基绿面积占基面积例(绿率)应符合列规定:
    ()居住区绿率应35
    (二)工业绿率应20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设施等单位绿率宜20气噪音污染厂矿企业单位绿率应30
    (三)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院部队等单位绿率宜35
     (四) 公园绿率低75%游园绿率低65%园林广场绿率低60%
    (五)园林景观道路绿率低40%红线宽度50米道路绿率低30%红线宽度40—50米道路绿率低25%红线宽度40米道路绿率低20%
    (六)工程建设项目绿率低25%
    第四十三条        产生害性气体污染物工厂垃圾处理厂应相应专业规范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
    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应20米保护绿
    第四十四条        新建居住区公绿采分级设置原
    ()组团级公绿面积应总面积4应05方米/区级(含组团级)公绿面积应总面积7应1方米/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区级)公绿面积应总面积10应15方米/
    (二)块集中绿面积应400方米宽度低8米必须满足应三分面积建筑日阴影范围外中绿化面积(含水面)宜总绿面积70
    第四十五条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垂直面相结合绿化
    面停车位应增加树阵式绿化必须设置雨水渗透设施
    绿透水硬超10透水绿式停车树阵式绿化计入绿率
     
    第八章      建筑停车空间
    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类建筑居住区必须配置相应停车位
    性质类建筑(群)(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表四执行(表停车位指标包括单位拥专业车队需机动车停车位):
    表四  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机动车
    非机动车
    住宅
    建筑面积≥200m2墅
    车位户
    2



    140m2≤建筑面积<200m2

    15
    1
    90 m2≤建筑面积<140m2
    1
    15
    70 m2≤建筑面积<90m2
    06
    15
    建筑面积<70m2
    04
    2
    办公
    机关行政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3
    外贸金融合资企业高层办公楼
    06
    2
    普通办公楼
    04
    3
    宾馆餐饮娱乐设施
    宾馆
    四星宾馆
    车位客房
    06
    1
    三星宾馆
    04
    1
    三星宾馆
    03
    1
    餐饮娱乐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5~20
    30~50
    文体

    体育场馆
    型体育场馆
    车位百座
    4
    20
    中型体育场馆
    2
    30
    影剧院
    车位百座
    3
    25
    图书馆博物馆会展中心文化宫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10
    4
    医院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6~10
    5

    商业
    商业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08
    10
    农贸市场
    03
    10
    专业交易市场
    06
    8
    工业
    厂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
    职工数
    仓储
    车位1000m2建筑面积
    03
    80%计算
    游览
    公园
    车位100m2游览面积
    003
    01

    旅游区度假区
    006
    003
    学校
    中专院校
    车位百师生
    4
    40
    中学
    04
    70
    学幼园
    04
    15
    注:表机动车位型汽车标准量述项指标均限
    第四十七条        停车位面积应确定:
    型汽车露天停车场  25~30方米车位
    型汽车室停车库  30~35方米车位
    型汽车路边停车带  16~20方米车位
    层机械式停车应产品样设计图纸核算
    摩托车停车位     3~36方米车位
    行车停车位     15~18方米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型汽车标准量表换算:
    表五
    车型
    微型汽车
    型汽车
    中型汽车
    普通汽车
    铰接车
    换算系数
    07
    10
    20
    25
    35
    第四十八条        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停车面停车率宜25%面停车占区公绿鼓励采居住区外环停车方式
    办公停车应充分利面空间面停车率宜25%鼓励结合绿化采树阵式停车
    第四十九条        停车场道路相交出入口**道路宜采正交布置斜交交角宜75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求宜右进右出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米远少50停车位停车场设出入口宽度般应采双车道50300停车位停车场应设两出入口300 停车位停车场出口入口应分开设置两出入口间距离应20米
    第五十条                 建筑基应次干道支路设置开口宜干道设置开口禁止快速路设置开口
    第五十条         类建筑基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相邻次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宜50米距桥隧道起坡线距离宜50米
    第五十二条         空间利应面建筑防工程停车场网文物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鼓励街区公建筑空间规划进行互通设计
    **设计应建筑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流集散面积应50方米
     
    第九章      建筑景观
    第五十三条        般规定
    () 新建低层住宅宜采坡顶屋面高层建筑顶部必须视景夜景作重点设计
    (二) 新建住宅区实行种线入敷设围墙透空透绿空调器室外机位等附属设施应统设置注意景观求
    (三)太阳热水器应建筑体化设计
    (四) 住宅底层设置封闭式院墙
    第五十四条        道路两侧建筑景观控制
    ()道路建筑群体形成错落致天际线空间层次协调丰富街建筑符合关建筑退建筑高度规定前提应结合建筑功交通绿化等需灵活设置丰富城市景观
    (二)严格控制道路设置型商铺带(门面房)
    (三)道路设置锅炉房烟囱污水池化粪池独立厨房间等碍景观市容附属设施道路侧建筑街面设置明装雨水落水屋面雨水排放行道
    (四)道路两侧建筑立面需设置空调器室外机位太阳热水器应建筑立面设计设计影响城市景观
    (五)道路设置实体围墙围墙形式周围环境相协调
    (六)道路居住建筑阳台必须封闭
    第五十五条        道路两侧街新建公建筑物构筑物高度50米新建公建筑物构筑物应设置夜景灯光设施体工程步设计步实施验收
    第五十六条        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标志设施应做位置适例协调外形风格尺度周围环境建筑谐统
    第五十七条        住宅建筑物面宽控制:高层住宅建筑面宽宜超三单元低层住宅建筑面宽宜超四单元
    第五十八条         限制快速路干路建设型商业设施型商业设施外鼓励支路建设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街
    ()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均进深31)允许建设长度占道路长度例批准详细规划规定外根该道路性质分控制:
    表六
    项目
    外公路
    快速路
    干路
    次干路
    支路

    10
    10
    30
    40
    70
    (二)次干路支路商业设施街形式规划理部门酌情提高长度占道路例
    (三)街商业设施退道路红线距离规定距离2倍纳入述计算范围
    第五十九条         街建筑室外装修应满足列规定:
    ()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求应突出身刺激性色彩擅改变原建筑色彩
    (二)街建筑立面装修应增设突出建筑立柱台阶等
    (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应作悬挑装修
    第六十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遵循安全美观原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求空间造型应环境相宜
    ()道路红线悬挑灯箱广告招牌行道净空应3米
    (二)行道垂直方立柱布置净空高度应25米总高度37米应侵入车道立柱应影响行交通
    (三)道路布置落灯箱广告指示牌宜道路侧面行布置压缩占道路横断面宽度
    (四)道路交叉口绿化隔离带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次干道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闪烁明
    (五)纪念性建筑教育设施政府行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应设置商业性广告住宅建筑应设置广告牌
     
    第十章      市政公设施
    第六十条      市政公设施满足国家规范外应符合列规定:
    ()水工程:水厂加压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10米绿化防护带水厂绿化防护带敷设污水干道路消火栓应行道设置间距120米交叉路口般应设消火栓道路宽度超60米应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消火栓距车行道距离2米
    (二)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必须采取臭措施污水处理厂周围应设置宽度10米绿化防护带
    (三)电力工程:中心区居住区新建公10kV变配电站应采户结构般应建筑物合建
    建筑物合建建筑物层应设置层层者设置层设置建筑物首层条件建筑物合建应满足环境景观求应采半方式设置
    (四)通信工程:运营商通信道应统规划统施工统理原结合道路新改建步建设通信电缆穿越河流水库采水敷设通信电缆水敷设应避开锚两岸设立警示标志
    (五)燃气工程:调压站应选址气集中区应避开流密集区燃气调压装置进口压力04MPa设置调压站调压柜燃气道列场敷设: 1动力明电缆沟道 2易燃易爆材料堆场 3腐蚀性液体堆场 4铁路车站货场高压次高压燃气道高压供电走廊桥梁敷设  高压次高压燃气道高速公路级公路二级公路行敷设道中心距公路边界般10米三级等级公路行敷设道中心距公路边界般5米
     
    第十章 附  
    第六十二条        新建住宅区公服务设施满足相关设施服务半径前提宜考虑相集中设置
    第六十三条        新建住宅区公服务设施满足国家规范外应符合列规定:
    ()专项规划规定外30方米百户低300方米标准配置社区机构房(足1000户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
    (二)专项规划规定外超3000-5000区应设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低150方米5000-10000区面积低200方米10000-20000区面积低250方米
    (三)居住区居住区菜场配置应结合集贸市场布点规划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处菜场建筑规模宜500米层数宜超两层宜独立布置设置应配置相应停车场流集散广场
    (四)建筑面积低166方米千面积低280方米千标准配置幼园(托)千指标核算规模三班幼园单独设置应结合周边区统考虑
    (五)专项规划规定外200方米千建筑面积低200方米标准配置室文体活动中心400方米千标准配置室外文体活动场20方米千标准配置老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应布置社区机构房
    (六)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三标准配置物业服务房房屋总建筑面积足2万方米时低60方米配置
    (七)专项规划规定外超3万—5万住宅区应设基层公安(派出)房建筑面积低700方米应单独院落500米左右服务半径标准配置治安亭规划总面图中标注
    (八)专项规划规定外07—10方公里应10方米千建设面积低100方米标准设置座垃圾转运站70米服务半径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站
    (九)建筑面积低10方米千面积低50方米标准配置公厕公厕服务半径超500米公厕宜布置建筑
    (十)专项规划规定外口规模2万住宅区应预留公交首末站规模2000方米具体应结合项目交通影响分析予确定首末站位置宜设区出入口附时方便公交车辆进出
     
    附录   标准词说明  
    1执行标准条文时求严格程度词说明便执行中区
    2 表示严格非样做词:正面词采必须反面词采严禁
    3表示严格正常情况均应样做词:正面词采应反面词采应
    4表示允许稍选择条件许时首先应样做词:正面词采宜反面词采宜
    5条文中指明应关标准规范执行写法应……执行应符合……求规定非必须指定标准规范执行写法参……执行
     
    附录二  计算规
    1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
    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关执行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关问题通知(**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芜规字[2009]136号文执行 
    11 坡屋顶建筑(包括阁楼台关情况)部空间设计结构层通风采光孔视设计利面积计算时空间层高达
    220m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空间层高必须建筑剖面确定
    12 建筑底层架空作公敞开式空间计算面积作停车功层高22米计算面积
    13 建筑入口部分(门斗)建筑物外永久性顶盖围护结构层高22米计算全部面积层高22米围护结构计算建筑面积
    14 封闭阳台应围护结构建筑室空间分隔否规划审批时作室空间计
    15 阳台进深等2米(规阳台进深均值控制)规划审批时全面积计算纳入容积率计算
    16 阳台相连底板标高阳台致附属构件(花台等)入阳台参阳台控制
    17 永久性顶盖全覆盖阳台(层阳台层隔层底板顶盖)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封闭阳台规划审批时阳台规计算建筑面积永久性顶盖未全覆盖露台挑台阳台覆盖部分覆盖部分规划审批时阳台规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含顶盖未全覆盖未覆盖部分)阳台露台挑台规划审批时计算面积
    18 二层设阳台位置底层作阳台出入口计算建筑面积出入口顶盖投影面积半计算容积率
    19 飘窗室楼面高差必须达045米进深必须08米计算面积否规划审批时计算全部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
    110 设备道夹层指建筑物单层空间中仅安排设备道设局部楼层者夹层计面积应文字标明功包括非夹层设备道设备转换层
    111 建筑永久性顶盖围护车道行道顶盖投影面积计算面积永久性顶盖车道行道计算面积
    112围护墙体空调机台否室相通规划审批时建筑面积围护墙外围水面积计算
    113 涉建筑层高容积率计算时:
    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43米(28+15)时层否隔层建筑面积计算该层水投影面积2倍计算71米(28×2+15)时3倍计算类推
    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48米(33+15)时(门厅外)层否隔层建筑面积计算该层水投影面积2倍计算81米(33×2+15)时3倍计算类推
    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54米(39+15)时(门厅外)层否隔层建筑面积计算该层水投影面积2倍计算81米(33×2+15)时3倍计算类推坡屋顶住宅建筑顶层屋脊线距顶层室面高度超49米建筑面积计算该层面面积2倍计算
    114 空间应明确功停车设备房防等配套设施途时面积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作商业等营业设施时面积50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
    115 产权登记部门执行国标房产测量规范计算口径时房产权属登记规划理联系单中作出说明
     
    2建筑间距计算
    21 规定外建筑间距指两幢建筑外墙面间垂直距离
    22 建筑物处超3米长(含3米)凸出部分(楼梯间)凸出距离超2米累计总长度超面建筑外墙总长度13者间距忽略计凸出部分居住建筑阳台累计总长度(突出山墙面外转弯山墙面阳台长度计)超建筑外墙总长度12(含12)间距建筑外墙计算超12应阳台外缘计算建筑间距
    23 坡度39度坡屋面建筑建筑间距指屋脊线面垂直投影线遮挡建筑外墙面间垂直距离
    24 建筑退基边界距离建筑间距应时符合规定基条件限制时符合规定相邻块权相关产权协议城乡规划部门核准确保满足建筑间距条件适缩减基边界退距离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3建筑高度计算
    31 规仅适确定建筑间距退界距离退道路时建筑高度计算规定建筑高度限制(机场气象台微波**安全保密日分析视线分析等)建筑物高点计算
    32 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列规定计算:
    屋面建筑:挑檐屋面室外面算檐口顶加檐口挑出宽度女墙屋面室外面算女墙顶
    坡屋面建筑: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39度室外面算檐口顶计算建筑间距加檐口挑出宽度坡度39度室外面算屋脊顶
    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附属设施高度6米水面积超屋面建筑面积18计入建筑高度
    33  间距系数法计算中室外高差采045米实际室外高差045米计算间距时应差值作相应加减
     
     
     
     
     
     
     
             
     
     
     
     
     
     
     
     
     
     
     
     
     
     
     
     
     
     
     
     
    题词:规划理  技术规定  试行  通知
    **省**产业集中区委会综合理部   2011年11月30日印发        
             印20份
     
     
     
     
     
     
     
     
    **发﹝2011﹞35号
     
     
    关印发**产业集中区规划理技术
    规定(试行)通知
    部分局公司:
    **产业集中区规划理技术规定(试行)已集中区委会2011年第20次办公会议研究意现予公布2011年12月1日起试行                                       
     
     
     
     二○年十月三十日
     
     
     
     
     
      **产业集中区规划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集中区规划理根中华民国城乡规划法关规定结合**产业集中区实际情况制定技术规定
    第二条       **产业集中区范围详细规划编制规划理项建设工程均应遵守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定
    第三条       技术规定国家**省关规范标准发生变化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       规定发布施行前已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规划方案原规划设计条件批准规划方案实施
    第五条       技术规定解释权属**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第六条       技术规定2011年12月1日起试行
     
    第二章      建设
    第七条       集中区建设途功分区基原城市分类规划建设标准(GBJ137—90)分类:
    ()R—居住   (六)S—道路广场
    (二)C—公设施 (七)U—市政公设施
    (三)M—工业   (八)G—绿(公绿公园绿)
    (四)W—仓储   (九)D—特殊
    (五)T—外交通
    第八条       建设适建性规定:
    ()类建设划分性质应遵循土相容性原符合批准详细规划规定
    (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区建设应根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规定表类建设适建范围规定(简称表)进行适建性划分
    (三)需改变已批准规划确定建设性质适建范围应编制调整规划规定程序审批权限报批获准方执行
    (四)表中未列入建设项目应集中区规划建设部根周围环境影响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五)成片开发建设居住区应规范求首先做四类衡
    (六)宜底层型商业农贸市场建筑建设居住建筑严格限制底部型商业部住宅办公建筑
    表       类建设适建范围表 
    序号

     
    居住
    公设施
    工业
    仓储
    市政公设施
    绿
    建设项目
    第类
    第二类
    第三类
    商贸办公
    教科文卫
    第类
    第二类
    第三类
    普通
    危险品
    U
    G1
    G2
    R1
    R2
    R3
    C1C2
    C3C5
    M1
    M2
    M3
    W1
    W2
    1
    低层住宅建筑



    ×

    ×
    ×
    ×
    ×
    ×
    ×
    ×
    ×
    2
    层居住建筑
    ×


    ×

    ×
    ×
    ×
    ×
    ×
    ×
    ×
    ×
    3
    高层居住建筑
    ×


    ×

    ×
    ×
    ×
    ×
    ×
    ×
    ×
    ×
    4
    集体宿舍
    ×








    ×

    ×
    ×
    5
    教育设施(中学幼托机构)






    ×
    ×
    ×
    ×
    ×
    ×
    ×
    6
    商业服务设施







    ×

    ×
    ×
    ×
    ×
    7
    文化设施






    ×
    ×
    ×
    ×
    ×


    8
    体育设施






    ×
    ×
    ×
    ×
    ×


    9
    医疗卫生设施






    ×
    ×
    ×
    ×
    ×
    ×
    ×
    10
    市政公设施













    11
    行政理设施







    ×

    ×

    ×
    ×
    12
    农贸市场




    ×


    ×

    ×
    ×
    ×
    ×
    13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
    ×
    ×
    ×


    ×
    ×
    ×
    ×
    ×
    ×
    ×
    14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学校业余学校
    ×






    ×

    ×
    ×
    ×
    ×

    15
    科研机构
    ×








    ×
    ×
    ×
    ×
    16
    环境基干扰污染工厂
    ×
    ×
    ×
    ×





    ×

    ×
    ×
    17
    环境轻度干扰污染工厂
    ×
    ×
    ×
    ×
    ×




    ×

    ×
    ×
    18
    环境严重干扰污染工厂
    ×
    ×
    ×
    ×
    ×
    ×
    ×

    ×
    ×
    ×
    ×
    ×
    19
    普通仓库
    ×
    ×
    ×
    ×
    ×






    ×
    ×
    20
    危险品仓库
    ×
    ×
    ×
    ×
    ×





    ×
    ×
    ×
    21
    批发市场
    ×
    ×
    ×

    ×
    ×
    ×
    ×

    ×
    ×
    ×
    ×
    22
    社会停车场库









    ×



    23
    加油站









    ×



    24
    客货运公司站场
    ×
    ×
    ×
    ×
    ×


    ×

    ×

    ×
    ×
    注:√允许设置×允许设置○条件允许设置
    第九条            集中区均建设标准批准总体规划执行
     
    第三章      建筑容量
    第十条       成片开发建设居住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第十条                类建筑基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参规定表二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简称表二)执行
    表二   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区位
    核心区
    般区
    建筑容量
    类型
    D
    FAR
    D
    FAR
    低层连排式住宅


    35
    10
    居住建筑

    28
    165
    25
    16

    (含酒店式公寓)





    高层
    24
    4
    22
    35
    商贸办公(含旅馆公寓式办公)

    40
    25
    35
    22
    高层
    35
    6
    32
    55
    型超市

    50
    3
    45
    25
    工业建筑(般通厂房)仓储建筑 
    低层


    35
    08



    35
    12
    高层


    35
    15
    公绿
    建设部公园部例规定执行
    注:1D——建筑密度FAR—建筑容积率两者宜时取值
    2表仅适未编制详细规划单基
    3表规定指标限工业建筑限
    第十二条                工业开发强度宜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32号关发布实施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试行)通知相关规定工业园区生活配套设施需统布局严格控制园区企业分设生活配套设施
    第十三条                未列入表二科研机构中专院校中学校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批准详细规划关专业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筑基未达列面积应独立建设:
    ()低层居住建筑1000方米
    (二)层居住建筑层公建筑2000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建筑3000方米
    第十五条                建筑基未达前条规定面积列情况确定妨碍规划实施规划建设部予核准建设:
    ()邻接土成道路河道类似情况确实法调整合
    (二)集中区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设施等限制确实法调整合
    第十六条                公交通需建筑间架设穿越集中区道路空中行廊道应符合列规定:
    ()廊道净宽度宜6米廊道净空高度应55米集中区支路穿越跨度16米通行公交车辆廊道净空高度应46米
    (二)廊道应设置商业设施
    符合前款规定廊道建筑面积计入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范围
     
    第四章      建筑间距
    第十七条                规划编制单位编制规划方案时必须遵守国家关间距日等标准
    第十八条                般规定:
    ()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线埋设视觉卫生等求结合建设实际情况确定
    (二)住宅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住宅少满足日求居住空间寒日效日时间应低2时
    (三)住宅建筑应确定面作次次考虑日求采光窗墙面日计算墙面日需求建筑宜东西布置
    (四)遮挡建筑低层建筑(六层架空层跃层计层数)建筑间距系数进行建筑间距控制遮挡建筑高层建筑(七层)应受遮挡住宅进行日分析应结合规定求确定建筑间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提供日分析结果准确性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
    (五)采建筑间距系数计算住宅建筑间距时形高差建筑间距应形高差计入建筑高度遮挡住宅底层非居住房时间距计算应扣底层高度
    (六) 两幢建筑夹角等45度布置时窄处间距行布置建筑间距控制45度布置时窄处间距垂直布置建筑间距控制
    (七)行布置时:南北南偏东(西)45度(含45度)范围南北行布置计算南北南偏东(西)45度东西行布置计算
    (八)高低层退台等组合建筑间距分类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层低层住宅建筑间间距规定:
    ()行布置时间距:
    建筑间距遮挡建筑高度125倍值15米
    (二)垂直布置时间距:(相建筑山墙宽度12米间距行布置间距控制)遮挡建筑高度08倍应15米
    第二十条 高层住宅建筑间间距规定
    () 行布置时间距:
    南北南侧高层建筑高度05倍值30米
    东西较高高层建筑03倍值24米
    (二) 垂直布置时间距:(相建筑山墙宽度16米间距行布置间距控制)南北间距南侧高层建筑高度03倍值24米东西间距高层住宅建筑东(西)侧高层居住建筑间距较高高层建筑高度025倍值18米
    第二十条      高层住宅低层住宅间间距列求确定
    () 遮挡建筑高层建筑高层住宅间距执行
    (二)遮挡建筑低层建筑层住宅间距执行
    (三)两幢建筑互遮挡建筑时分计算间距取较值
    第二十二条      住宅建筑山墙间距列求确定
    () 低层住宅间应6米
    (二)高层种层数住宅间应13米
    第二十三条      非住宅建筑住宅间建筑间距列求确定
    ()非住宅建筑位南北(偏南北)布置住宅南侧位东西(偏东西)布置住宅东西侧间距住宅间距执行
    (二)非住宅建筑位南北(偏南北)布置住宅东西侧:
    1建设层建筑时应满足消防间距应6米
    2建设高层建筑时应满足住宅规**求外应13米
    (三)非住宅建筑位住宅北侧非住宅建筑间距执行
    第二十四条      非住宅建筑间间距列求确定:
    ()  高层非住宅建筑:南北行布置间距应南侧建筑高度03倍应18米东西行布置间距应较高建筑025倍应13米
    (二) 高层非住宅建筑层非住宅建筑行布置间距应13米
    (三)层非住宅建筑南北行布置时间距应南侧建筑高度06倍应10米
    (四)低层非住宅建筑高低层非住宅建筑行布置时间距消防规定控制值宜6米
    (五)形式布置非住宅建筑间距非住宅建筑山墙间距消防间距规定控制
    第二十五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园托中学校教学楼老年公寓相邻建筑间距应保证遮挡述建筑冬日效日少2时(南北行布置层建筑宜南侧层建筑高度1.5倍)
    第二十六条        高低层退台等组合建筑间距分类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证中已注明满足规**求房屋宜作商品住宅出售(分配)确需出售(分配)建设单位销售(分配)时应购房户(分配住户)书面说明
     
    第五章      建筑退
    第二十八条        建筑退红线道路河道铁路两侧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距离应满足消防线交通安全防灾绿化工程施工等方面规范规划建设部制定相关规划求
    第二十九条        建筑离边界距离宜建筑埋置深度(室外面建筑底板距离)07倍述距离求退相邻边界确困难距离适缩应3米维护桩线超基界限
    道路两侧建筑退道路红线应5米路建筑退体建筑退顶面标高应设面正负零
    第三十条                建筑边界建筑物离界距离规定控制离界距离消防间距应消防间距规定控制
    ()建筑物退边界距离实行等退原
    (二)满足相邻现状建筑规定建筑间距前提层建筑物退边界距离少建筑物规定间距12高层建筑物退边界距离现行标准进行日分析
    (三)北侧相邻规划改造居住时高层建筑应北侧受遮挡居住建筑六层建筑退边界标准进行日分析
    (四)边界外侧公园绿广场水面等开放空间确定永久性建筑物区边界规区建筑物退边界距离应影响边界外侧功
    第三十条        建筑退道路距离列求确定:
    ()   道路两侧新建建筑规定外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表列值:
    表三
     
    D≤30米
    D>30米
    h≤24 米
    5
    10
    24米10
    15
    h>60米
    15
    20
         注h建筑高度D—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道路交叉口港湾式公交站等道路展宽段处应适加退
    围墙应建筑物退道路红线距离12处设置
    (二)退计算点计算建筑面积建筑外墙面线
    (三)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型商场等量流车流集散建筑物面道路出入口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批准详细规划规划建设部门规定外20米
    (四)次干路交叉口四周建筑退道路切角线距离应道路求低层建筑10米高层建筑15米
    (五)高低层组合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必须体(高类)建筑退标准执行
    (六)建筑道路非行布置退距离采均值处应级退线求
    (七)严禁建筑雨蓬基础台阶围墙附属设施逾越道路红线
    第三十二条        高架道路两侧进行建设高架道路线边缘线退距离规定外20米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退距离15米
    第三十三条        轨道交通线两侧新建建筑应符合轨道交通线建设相关规定求
    ()高速铁路两侧建筑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50米
    (二)铁路干线两侧建筑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20米(铁路附属工程外)居住建筑轨道外侧边线距离30米
    (三)铁路支线专线两侧建筑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15米
    (四)铁路两侧围墙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10米围墙高度应3米
    第三十四条         公路两侧进行建设建筑红线宽度规定:
    高速路国道两侧宜50米级公路两侧宜20米二级等级公路两侧宜10米
    建筑红线公路红线间防护隔离带批准开挖沟渠埋设道架设杆线修建道路停车场公厕等市政设施公路工程配套设施
    第三十五条      建筑退电力线距离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关规定时满足列求:
    ()电力线保护区(高压走廊)范围应新建建筑
    (二)建筑距级电压架空线路水距离宜规定:
      110KV        5米            35110KV      10米
         150220KV     15米            330500KV     20米
      (三)电力电缆线路电缆线路面标桩两侧外延075米形成两行线区域江河电缆般线路两侧外延100米形成两行线区域
    第三十六条        建筑退蓝线(集中区总体规划确定河道沟渠水面规划线)两侧进行建设退水面距离关规划特殊求规定外15米作公活动空间
    第三十七条        建筑退绿线距离退红线距离应第三十条规定求满足关规划规定外列求确定:
    ()建筑高度24M(含)建筑退距离应5米
    (二)建筑高度24M建筑退距离应10米
     
    第六章      建筑高度
    第三十八条        建筑高度原限制首先必须符合工程质灾害控制求次符合建筑间距退日消防景观设计等方面求时应符合章规定
    第三十九条        净空高度控制机场气象台等设施周围微波**范围高压线周围影响区域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控制高度应符合关专业净空高度限制规定
    第四十条                文物建筑保护单位具历史文化意义区建筑风景区周围建设控制带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文物保护关规定应符合保护规划规定城市设计高度控制求  
    第四十条        鼓励集中区次干路两侧建设高层公建筑
    建筑高度应保证建筑型体例协调保持良城市天际线快速路次干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应满足关规定
    高度参考计算方式规划行政部门根实际发展需景观效果确定:
    ()路般建筑参考高度(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S)15倍:H≤15(W+S)
    (二)路高层组合建筑参考高度宜式计算参考:A≤L(W+S)
    式中:A—路高层组合建筑1:1(45度)高度角面投影总面积L—建设道路规划红线长度W—道路红线宽度S—路建筑退距离
     
    第七章      绿
    第四十二条        类建筑基绿面积占基面积例(绿率)应符合列规定:
    ()居住区绿率应35
    (二)工业绿率应20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设施等单位绿率宜20气噪音污染厂矿企业单位绿率应30
    (三)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院部队等单位绿率宜35
     (四) 公园绿率低75%游园绿率低65%园林广场绿率低60%
    (五)园林景观道路绿率低40%红线宽度50米道路绿率低30%红线宽度40—50米道路绿率低25%红线宽度40米道路绿率低20%
    (六)工程建设项目绿率低25%
    第四十三条        产生害性气体污染物工厂垃圾处理厂应相应专业规范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
    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应20米保护绿
    第四十四条        新建居住区公绿采分级设置原
    ()组团级公绿面积应总面积4应05方米/区级(含组团级)公绿面积应总面积7应1方米/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区级)公绿面积应总面积10应15方米/
    (二)块集中绿面积应400方米宽度低8米必须满足应三分面积建筑日阴影范围外中绿化面积(含水面)宜总绿面积70
    第四十五条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垂直面相结合绿化
    面停车位应增加树阵式绿化必须设置雨水渗透设施
    绿透水硬超10透水绿式停车树阵式绿化计入绿率
     
    第八章      建筑停车空间
    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类建筑居住区必须配置相应停车位
    性质类建筑(群)(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表四执行(表停车位指标包括单位拥专业车队需机动车停车位):
    表四  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机动车
    非机动车
    住宅
    建筑面积≥200m2墅
    车位户
    2

    140m2≤建筑面积<200m2
    15
    1
    90 m2≤建筑面积<140m2
    1
    15
    70 m2≤建筑面积<90m2
    06
    15
    建筑面积<70m2
    04
    2
    办公
    机关行政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3
    外贸金融合资企业高层办公楼
    06
    2
    普通办公楼
    04
    3
    宾馆餐饮娱乐设施
    宾馆
    四星宾馆
    车位客房
    06
    1



    三星宾馆

    04
    1
    三星宾馆
    03
    1
    餐饮娱乐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5~20
    30~50
    文体

    体育场馆
    型体育场馆
    车位百座
    4
    20
    中型体育场馆
    2
    30
    影剧院
    车位百座
    3
    25
    图书馆博物馆会展中心文化宫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10
    4
    医院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6~10
    5
    商业
    商业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08
    10
    农贸市场
    03
    10
    专业交易市场
    06
    8
    工业
    厂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
    职工数
    仓储
    车位1000m2建筑面积
    03
    80%计算

    游览
    公园
    车位100m2游览面积
    003
    01

    旅游区度假区
    006
    003
    学校
    中专院校
    车位百师生
    4
    40
    中学
    04
    70
    学幼园
    04
    15
    注:表机动车位型汽车标准量述项指标均限
    第四十七条        停车位面积应确定:
    型汽车露天停车场  25~30方米车位
    型汽车室停车库  30~35方米车位
    型汽车路边停车带  16~20方米车位
    层机械式停车应产品样设计图纸核算
    摩托车停车位     3~36方米车位
    行车停车位     15~18方米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型汽车标准量表换算:
    表五
    车型
    微型汽车
    型汽车
    中型汽车
    普通汽车
    铰接车
    换算系数
    07
    10
    20
    25
    35
    第四十八条        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停车面停车率宜25%面停车占区公绿鼓励采居住区外环停车方式
    办公停车应充分利面空间面停车率宜25%鼓励结合绿化采树阵式停车
    第四十九条        停车场道路相交出入口**道路宜采正交布置斜交交角宜75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求宜右进右出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米远少50停车位停车场设出入口宽度般应采双车道50300停车位停车场应设两出入口300 停车位停车场出口入口应分开设置两出入口间距离应20米
    第五十条                 建筑基应次干道支路设置开口宜干道设置开口禁止快速路设置开口
    第五十条         类建筑基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相邻次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宜50米距桥隧道起坡线距离宜50米
    第五十二条         空间利应面建筑防工程停车场网文物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鼓励街区公建筑空间规划进行互通设计
    **设计应建筑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流集散面积应50方米
     
    第九章      建筑景观
    第五十三条        般规定
    () 新建低层住宅宜采坡顶屋面高层建筑顶部必须视景夜景作重点设计
    (二) 新建住宅区实行种线入敷设围墙透空透绿空调器室外机位等附属设施应统设置注意景观求
    (三)太阳热水器应建筑体化设计
    (四) 住宅底层设置封闭式院墙
    第五十四条        道路两侧建筑景观控制
    ()道路建筑群体形成错落致天际线空间层次协调丰富街建筑符合关建筑退建筑高度规定前提应结合建筑功交通绿化等需灵活设置丰富城市景观
    (二)严格控制道路设置型商铺带(门面房)
    (三)道路设置锅炉房烟囱污水池化粪池独立厨房间等碍景观市容附属设施道路侧建筑街面设置明装雨水落水屋面雨水排放行道
    (四)道路两侧建筑立面需设置空调器室外机位太阳热水器应建筑立面设计设计影响城市景观
    (五)道路设置实体围墙围墙形式周围环境相协调
    (六)道路居住建筑阳台必须封闭
    第五十五条        道路两侧街新建公建筑物构筑物高度50米新建公建筑物构筑物应设置夜景灯光设施体工程步设计步实施验收
    第五十六条        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标志设施应做位置适例协调外形风格尺度周围环境建筑谐统
    第五十七条        住宅建筑物面宽控制:高层住宅建筑面宽宜超三单元低层住宅建筑面宽宜超四单元
    第五十八条         限制快速路干路建设型商业设施型商业设施外鼓励支路建设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街
    ()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均进深31)允许建设长度占道路长度例批准详细规划规定外根该道路性质分控制:
    表六
    项目
    外公路
    快速路
    干路
    次干路
    支路

    10
    10
    30
    40
    70
    (二)次干路支路商业设施街形式规划理部门酌情提高长度占道路例
    (三)街商业设施退道路红线距离规定距离2倍纳入述计算范围
    第五十九条         街建筑室外装修应满足列规定:
    ()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求应突出身刺激性色彩擅改变原建筑色彩
    (二)街建筑立面装修应增设突出建筑立柱台阶等
    (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应作悬挑装修
    第六十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遵循安全美观原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求空间造型应环境相宜
    ()道路红线悬挑灯箱广告招牌行道净空应3米
    (二)行道垂直方立柱布置净空高度应25米总高度37米应侵入车道立柱应影响行交通
    (三)道路布置落灯箱广告指示牌宜道路侧面行布置压缩占道路横断面宽度
    (四)道路交叉口绿化隔离带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次干道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闪烁明
    (五)纪念性建筑教育设施政府行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应设置商业性广告住宅建筑应设置广告牌
     
    第十章      市政公设施
    第六十条      市政公设施满足国家规范外应符合列规定:
    ()水工程:水厂加压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10米绿化防护带水厂绿化防护带敷设污水干道路消火栓应行道设置间距120米交叉路口般应设消火栓道路宽度超60米应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消火栓距车行道距离2米
    (二)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必须采取臭措施污水处理厂周围应设置宽度10米绿化防护带
    (三)电力工程:中心区居住区新建公10kV变配电站应采户结构般应建筑物合建 建筑物合建建筑物层应设置层层者设置层设置建筑物首层条件建筑物合建应满足环境景观求应采半方式设置
    (四)通信工程:运营商通信道应统规划统施工统理原结合道路新改建步建设通信电缆穿越河流水库采水敷设通信电缆水敷设应避开锚两岸设立警示标志
    (五)燃气工程:调压站应选址气集中区应避开流密集区燃气调压装置进口压力04MPa设置调压站调压柜燃气道列场敷设: 1动力明电缆沟道 2易燃易爆材料堆场 3腐蚀性液体堆场 4铁路车站货场高压次高压燃气道高压供电走廊桥梁敷设  高压次高压燃气道高速公路级公路二级公路行敷设道中心距公路边界般10米三级等级公路行敷设道中心距公路边界般5米
     
    第十章 附  
    第六十二条        新建住宅区公服务设施满足相关设施服务半径前提宜考虑相集中设置
    第六十三条        新建住宅区公服务设施满足国家规范外应符合列规定:
    ()专项规划规定外30方米百户低300方米标准配置社区机构房(足1000户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
    (二)专项规划规定外超3000-5000区应设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低150方米5000-10000区面积低200方米10000-20000区面积低250方米
    (三)居住区居住区菜场配置应结合集贸市场布点规划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处菜场建筑规模宜500米层数宜超两层宜独立布置设置应配置相应停车场流集散广场
    (四)建筑面积低166方米千面积低280方米千标准配置幼园(托)千指标核算规模三班幼园单独设置应结合周边区统考虑
    (五)专项规划规定外200方米千建筑面积低200方米标准配置室文体活动中心400方米千标准配置室外文体活动场20方米千标准配置老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应布置社区机构房
    (六)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三标准配置物业服务房房屋总建筑面积足2万方米时低60方米配置
    (七)专项规划规定外超3万—5万住宅区应设基层公安(派出)房建筑面积低700方米应单独院落500米左右服务半径标准配置治安亭规划总面图中标注
    (八)专项规划规定外07—10方公里应10方米千建设面积低100方米标准设置座垃圾转运站70米服务半径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站
    (九)建筑面积低10方米千面积低50方米标准配置公厕公厕服务半径超500米公厕宜布置建筑
    (十)专项规划规定外口规模2万住宅区应预留公交首末站规模2000方米具体应结合项目交通影响分析予确定首末站位置宜设区出入口附时方便公交车辆进出
     
    附录   标准词说明  
    1执行标准条文时求严格程度词说明便执行中区
    2 表示严格非样做词:正面词采必须反面词采严禁
    3表示严格正常情况均应样做词:正面词采应反面词采应
    4表示允许稍选择条件许时首先应样做词:正面词采宜反面词采宜
    5条文中指明应关标准规范执行写法应……执行应符合……求规定非必须指定标准规范执行写法参……执行
     
    附录二  计算规
    1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
    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关执行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关问题通知(**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芜规字[2009]136号文执行 
    11 坡屋顶建筑(包括阁楼台关情况)部空间设计结构层通风采光孔视设计利面积计算时空间层高达220m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空间层高必须建筑剖面确定
    12 建筑底层架空作公敞开式空间计算面积作停车功层高22米计算面积
    13 建筑入口部分(门斗)建筑物外永久性顶盖围护结构层高22米计算全部面积层高22米围护结构计算建筑面积
    14 封闭阳台应围护结构建筑室空间分隔否规划审批时作室空间计
    15 阳台进深等2米(规阳台进深均值控制)规划审批时全面积计算纳入容积率计算
    16 阳台相连底板标高阳台致附属构件(花台等)入阳台参阳台控制
    17 永久性顶盖全覆盖阳台(层阳台层隔层底板顶盖)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封闭阳台规划审批时阳台规计算建筑面积永久性顶盖未全覆盖露台挑台阳台覆盖部分覆盖部分规划审批时阳台规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含顶盖未全覆盖未覆盖部分)阳台露台挑台规划审批时计算面积
    18 二层设阳台位置底层作阳台出入口计算建筑面积出入口顶盖投影面积半计算容积率
    19 飘窗室楼面高差必须达045米进深必须08米计算面积否规划审批时计算全部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
    110 设备道夹层指建筑物单层空间中仅安排设备道设局部楼层者夹层计面积应文字标明功包括非夹层设备道设备转换层
    111 建筑永久性顶盖围护车道行道顶盖投影面积计算面积永久性顶盖车道行道计算面积
    112围护墙体空调机台否室相通规划审批时建筑面积围护墙外围水面积计算
    113 涉建筑层高容积率计算时:
    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43米(28+15)时层否隔层建筑面积计算该层水投影面积2倍计算71米(28×2+15)时3倍计算类推
    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48米(33+15)时(门厅外)层否隔层建筑面积计算该层水投影面积2倍计算81米(33×2+15)时3倍计算类推
    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54米(39+15)时(门厅外)层否隔层建筑面积计算该层水投影面积2倍计算81米(33×2+15)时3倍计算类推坡屋顶住宅建筑顶层屋脊线距顶层室面高度超49米建筑面积计算该层面面积2倍计算
    114 空间应明确功停车设备房防等配套设施途时面积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作商业等营业设施时面积50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
    115 产权登记部门执行国标房产测量规范计算口径时房产权属登记规划理联系单中作出说明
     
    2建筑间距计算
    21 规定外建筑间距指两幢建筑外墙面间垂直距离
    22 建筑物处超3米长(含3米)凸出部分(楼梯间)凸出距离超2米累计总长度超面建筑外墙总长度13者间距忽略计凸出部分居住建筑阳台累计总长度(突出山墙面外转弯山墙面阳台长度计)超建筑外墙总长度12(含12)间距建筑外墙计算超12应阳台外缘计算建筑间距
    23 坡度39度坡屋面建筑建筑间距指屋脊线面垂直投影线遮挡建筑外墙面间垂直距离
    24 建筑退基边界距离建筑间距应时符合规定基条件限制时符合规定相邻块权相关产权协议城乡规划部门核准确保满足建筑间距条件适缩减基边界退距离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3建筑高度计算
    31 规仅适确定建筑间距退界距离退道路时建筑高度计算规定建筑高度限制(机场气象台微波**安全保密日分析视线分析等)建筑物高点计算
    32 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列规定计算:
    屋面建筑:挑檐屋面室外面算檐口顶加檐口挑出宽度女墙屋面室外面算女墙顶
    坡屋面建筑: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39度室外面算檐口顶计算建筑间距加檐口挑出宽度坡度39度室外面算屋脊顶
    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附属设施高度6米水面积超屋面建筑面积18计入建筑高度
    33  间距系数法计算中室外高差采045米实际室外高差045米计算间距时应差值作相应加减
     
     
     
     
     
     
     
             
     
     
     
     
     
     
     
     
     
     
     
     
     
     
     
     
     
     
     
     
    题词:规划理  技术规定  试行  通知
    **省**产业集中区委会综合理部   2011年11月30日印发        
             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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