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理办法(试行)
第章 总
第条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理更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中华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关法律法规中中央 国务院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关文件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乡镇设置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法取医疗机构执业许证卫生院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枢纽公益性综合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乡镇办卫生院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监督理工作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镇卫生院监督理工作
第二章 设置规划
第五条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理交通条件行政区划等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级民政府批准行政区域发布实施
制订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合理空间
第六条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理条例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注销等事项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年2月底前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报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证伪造涂改出卖转出
第七条 乡镇卫生院命名原: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分院)乡镇卫生院印章票病历册处方等医疗文书名称必须批准名称致乡镇卫生院加挂类医疗机构名称
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标识采全国统式样具体式样卫生部行发布
第三章 基功
第九条 乡镇卫生院维护居民健康中心综合提供公卫生基医疗等服务承担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理职
中心卫生院辐射定区域范围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周边区域般卫生院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条 开展功相适应基医疗卫生服务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基药物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中医药服务
第十条 承担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理等国家基公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公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务
第十二条 承担常见病发病门诊住院诊治开展院外急救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第十三条 受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卫生理职负责村卫生室业务理技术指导条件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体化理
第四章 行政理
第十四条 精简高效原设置床公卫生等部门床部门重点设全科医学科()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医技科公卫生部门设预防保健等科室规模较卫生院业务相便理原设立综合性科室具体设置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批准执业范围确定
第十五条 公开公竞争择优原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期目标责制理
第十六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聘制度岗位理制度重点事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岗岗聘合理新进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乡镇卫生院签订聘合优先聘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服务
第十七条 实行院务公开民理定期召开院周会例会职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医务员医德规范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医务员着装规范动热情周文明服务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
第五章 业务理
第二十条 转变服务模式健康理中心开展动服务门服务逐步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居民提供连续性服务
第二十条 国家关法律行政法规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落实项业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严格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第二十三条 统筹协调辖区公卫生理工作规范公卫生服务时效处置突发公卫生事件
第二十四条 实施国家基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国家基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禁止非法渠道购进药物强化药知识培训保证床药合理安全效价廉
第二十五条
落实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理措施加强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产房发热门诊医院感染等医疗安全重点部门理医疗废物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污水污物害化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卫生技术员应法取执业资格包括全科医学医疗护理公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员必须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规定范围执业床医师执业范围注册类3专业事执业登记许范围外诊疗活动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职卫生技术员继续教育制度职卫生技术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新聘高校医学毕业生应国家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第六章 财务理
第二十八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统领导集中理财务理体制财务活动乡镇卫生院负责领导财务部门统理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理体制
第二十九条 年度收支预算乡镇卫生院根相关规定编制草案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年初核定预算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支出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审计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禁设立账外账金库出租承包部科室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社会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格
第三十二条 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落实公示告知制度完善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制度完善设备保保养维护制度
第三十四条 乡镇卫生院举债建设发生融资租赁行
第七章 绩效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包括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考核乡镇卫生院职工考核
第三十六条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实行包括行风建设业务工作部理社会效益等考核容综合目标理根理绩效基医疗公卫生服务数量质量服务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乡镇卫生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政府费补助乡镇卫生院院长年度考核免挂钩
第三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建立岗位责绩效基础服务数量质量服务象满意度核心工作员考核激励制度根专业技术理工勤技等岗位特点岗位承担职责务创造社会效益等情况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发放绩效工资调整岗位解聘续聘等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劳优绩优酬重点全科医生等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工作员倾斜适拉开收入差距
第八章 附
第三十八条 工作成绩突出乡镇卫生院工作员根国家关规定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违反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予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 省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办法制订实施细
第四十条 办法卫生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办法印发日起施行1978年12月1日发布全国农村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草案)时废止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