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乙方):
根中华民国合法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租赁场事宜协商达成合:
第条 租赁场
乙方承租甲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逢星期 星期 晚 时 时租 场
第三条 租金
1双方协商合租金标准场700元(含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
2 费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期甲方支付低 元民币(民币 圆整)合约签订天乙方应甲方支付第期费RMB (民币 圆整)乙方消费该期费余额满 元时需时甲方支付期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协议租赁期间甲方负责乙方保障活动场治安消防卫生电
2乙方应爱护合理场项设施乙方原造成损坏乙方承担修复赔偿责
3甲方乙方特殊原取消某时段租场应提前3天告知方甲方免收乙方该时段场租金
第五条 违约责免责条款
抗力责双方原场适租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租金
协议未事宜双方友协商解决合式两份甲方乙方持份具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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