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加强规范农业生态安全专项资金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调控引导作根某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理办法(Z财农〔2020〕20号)某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理办法(2020年修订)(A政办发〔2020〕73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实际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称农业生态安全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指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安排专项生态循环农业等农业生态安全等方面资金中配套中央省资金中央省资金统筹中央省关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原三年期市农业农村局应专项资金总体情况进行周期综合评价市财政局视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评价结果监督检查情况适时调整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分配政策政策进行保留调整取消
第四条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分配方案审核资金达监督检查指导关部门绩效理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分配方式分配方案明确专项资金分配素权重绩效目标加强全市级项目库联动理项目安排实施情况资金情况进行事中事监督检查绩效理市农业农村局根年度专项资金方支持重点建立项目储备库职责分工做专项资金达项目报备理监督检查踪问效等工作项目单位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申报做项目实施资金理等工作项目进度提出款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申报项财政专项资金应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已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第五条 专项资金理应符合农业生态安全规划政策求遵循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绩效原接受关部门社会监督实行专款专专项理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
第六条 专项资金纳入市级预算理市农业农村局根年度工作计划具体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编制市财政局审核预算理程序批准实施
第二章 支持象支持方分配方式
第七条 资金范围
()生态循环农业补助:包括秸秆收集切碎深耕田体创建省级水产养殖业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体补助推广商品机肥补贴
(二)重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费:包括重动物疫病防控费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害化处理补助
(三)病死动物害化处理专项费:包括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害化处理专项费生猪屠宰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补助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补助: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费农业品牌创建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费
(五)稳定粮油生产专项:包括种粮直接补贴农机作业服务补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
(六)原专业渔民全面转产转业补助:包括转产转业补助捕捞工具处置补助
(七)农业生态安全关补助支出
第八条 分配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方式进行分配
()根某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理办法(试行)(Z财农〔2015〕50号)文件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进行资金分配
(二)市财政局会市农业农村局级政府某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年度工作安排时调整补助标准
第三章 预算编制执行
第九条 根年度确定农业生态安全工作重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年预算编制前研究提出年度专项资金支持方明确分配方式资金额度绩效目标市农业农村局做资金分配项前期工作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年资金规模核定报市财政局审核
第十条 年年底前市财政局会市农业农村局审定资金分配方案年度资金规模定例提前告知镇(街道)市民代表会批准预算市财政局会市农业农村局规定时间达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拨付财政国库理规定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市农业农村局根项目实施进度(补助补助标准发放时间)评审结果提出款申请市财政局审核予拨付涉转移支付镇(街道发展台)采取调度款方式资金支付镇(街道发展台)镇(街道发展台)应根资金指标时资金拨付具体项目受补助单位
第十条 补助标准调整补助项目象增加需增加专项资金额度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提出申请市财政局审核提出意见规定程序批准实施申请增加额度必须提供具体测算政策标准
政策执行周期专项务已完成中止理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根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意见需调整撤销市财政局专项资金进行调整撤销
第十二条 市级专项资金专款专专项农业生态安全领域工作擅改变专项资金途列项支出:
()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员费
(二)种奖金津贴福利补助
(三)衡镇级(街道)财政预算村级组织日常开支
(四)专项资金范围相符支出
第十三条 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专项资金政策导绩效目标支持重点规定时做项目储备等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时专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原应年9月底前分配完毕11月底前支付完毕中:中央省资金应规定时间补助资金分配拨付支持象落实具体项目专项资金结余年终统收回财政结转资金编入年度预算
第四章 信息公开绩效理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信息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作专项资金理信息公开责体负责专项资金分配政策程结果等全程理信息通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绩效理
专项资金实行全程预算绩效理市农业农村局具体履行预算绩效理工作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理制度绩效指标体系市财政局应加强全程监督
市农业农村局申报预算时需步填报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设置绩效目标充分反映专项资金目作需量化测评调整追加专项资金预算程中需步调整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需明确时间具体务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监控时掌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务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支出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偏离时纠正
第十六条 监督检查
()市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年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发现问题时制定整改措施镇(街道)应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监作市财政局根监需进行抽查开展抽评必时引入第三方监机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价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结果作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调整相关政策加强农业生态安全专项资金理绩效问责重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现行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加强财务理规定途资金觉接受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
(三)审计监察部门法专项资金理部门单位实施行政监督审计检查检查发现专项资金理工作中存违反规定审批分配拨付理资金骗取挪截留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中华民国监察法中华民国预算法中华民国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第十七条 办法市财政部门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办法印发日起施行办法发布实施关规定办法致办法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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